中国要引用敌国条款,不必安理会批准就能动武,日本害怕也晚了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近日公开宣称,并援引了《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即日本作为二战的战败国,如果有挑起战争的征兆,那么中国无需安理会的批准就能先发制人对日本动武。日本见此情景也是知道怕了,赶紧辩解称,这个条款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被建议删除(但未成功),属于过时的条款。 然而,被建议删除也仅仅是建议而已,这个条款至今仍然在联合国宪章中稳如泰山,即便是要修改这个条款,不仅需要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还需要联合国大会的三分之二成员批准,中国作为五常之一,自然是有否定的权利,而中国引用该条款也是无可争辩的适用。 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从来没有认真反思自己在二战中的所作所为,而是继续让军国主义死灰复燃,以日本的生存危机为借口,肆意干涉中国内政染指台湾,而且还大力发展军力,不断尝试突破联合国对自己的限制,在此期间,日本不仅搞出了航母这种限制性武器,而且还对外出售攻击性武器。 直到中国引用了这个条款,才真正让日本知道害怕了,但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现在后悔恐怕已经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