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故意阻碍摆渡车,是一种无奈的抗争 最近,在贵州黄果树瀑布景区,发生了一起徒步游客故意阻挡摆渡车的事件。一大家游客徒步走在黄果树瀑布景区不宽的公路上,当后面过来的景区摆渡车想通过时,这家人还是慢悠悠地走在公路中间,就是不给摆渡车让路,摆渡车鸣笛后,双方发生了争吵,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这家人才很不情愿地给摆渡车让出了路,摆渡车也小心翼翼地开了过去。 我在这里为这家人点赞,这是对景区把游客当成韭菜进行收割的一种无奈的抗争。不光是黄果树景区,全国有很多景区都是这样,把检票口设置在离景区十几甚至几十公里之外,又不让私家车进入景区,你要去景区玩,就必须乘坐景区的摆渡车,车费贵的离谱,就像黄果树景区,不足二十公里的路程,乘坐摆渡车每人要掏五十块钱。这纯粹是把游客当成了韭菜,想怎么收割就怎么收割。大家可以算一下,平时坐公交车,就算是豪华大巴,二十公里也不到十块钱。可这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却要五十块钱,这样的票价合理吗? 一般的游客,被宰了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咬牙就认了。可这家游客却不同,不愿意被宰,就不坐摆渡车徒步进入景区,看到摆渡车在后面催,就不给你让道。 从视频上看,当时的景区公路两边并没有设立人行道,说的不好听,景区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每位游客都来坐他们高价的摆渡车,这就是在变相强制消费。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分不清的道路上,行人的路权要大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这样的景区道路上,既然没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分,那么,行人的路权要大于机动车。可以说,这一家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并且是在主张自己作为一个徒步行人的权益。发生此事件的根源不在游客,而是景区对游客无情的收割造成的。 在给这家人点赞的同时,也希望广大游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设陷阱坑游客的景区咱们不去,如果去了也要依法对那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行抵制。国家也应该出手整治,彻底取缔景区一些不合理的做法,让游客高兴而去,满意而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