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拓某受邀参加朋友曹某的婚宴,席间喝了白酒,散场后又和同饮者去吃烧烤续喝啤酒,回家后不幸猝死。家属悲痛之下,将婚宴新郎曹某及两名同饮者王某、石某告上法庭,索赔141万余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新郎曹某担责1%赔偿1.39万余元,两名同饮者分别担责3%和5%,由其投保的“安心酒保”保险公司赔付11万余元,其余损失由拓某自行承担。 一、喜宴变悲剧!喝了两场酒,男子回家后猝死 这事儿发生在去年7月,本来是件大喜事——拓某收到了朋友曹某的婚宴邀请,开开心心去喝喜酒。谁也没想到,这场喜宴最后会变成一场悲剧。 婚宴夜场的饭桌上,拓某和同桌的王某、石某等人一起喝了白酒。按理说,喜酒喝到尽兴就好,可散场后大家意犹未尽,又约着去吃烧烤。烧烤摊上,拓某没停下酒杯,又喝了不少啤酒。酒足饭饱后,拓某独自回了家,可家人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回去,就再也没醒来——拓某在家中不幸猝死。 好好的人参加个喜宴就没了,拓某的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认为,新郎曹某作为婚宴主人,还有一起喝酒的王某、石某,都对拓某的死亡有责任,于是一纸诉状把三人告上了法院,直接索赔141万余元。 更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和石某之前投保了“安心酒保”保险,这也让后续的赔偿有了不一样的走向。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书,最终的判决结果让不少人议论纷纷:法院认定总损失约139.1万元,新郎曹某担责1%,赔偿13910.6元;同饮者王某担责3%、石某担责5%,这部分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合计赔付111284.9元;剩下的大部分损失,都由拓某自行承担。 二、法律划重点!酒局上这些责任,你可能根本不知道 很多人觉得“喝酒是自己的事,喝多了出事只能怪自己”,但这个案子的判决告诉我们:酒局里的责任,远比你想象中复杂。咱们用大白话把这里的法律要点讲清楚,以后参加酒局都能心里有数。 首先,同饮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少。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同饮者之间形成了相互提醒、劝阻、照顾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酒、对方喝多了没尽到护送义务、没及时制止过量饮酒等,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到这个案子里,王某和石某和拓某一起喝了两场酒,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对拓某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作为同饮者,没能有效劝阻拓某连续饮酒,也没确保他安全到家,所以法院认定他们存在一定过错,分别判了3%和5%的责任。 其次,婚宴主人的责任边界要分清。新郎曹某作为婚宴的组织者,对参加婚宴的宾客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不是无限的。法院认为,曹某的婚宴已经结束,拓某是在后续自发组织的烧烤局上继续饮酒,曹某没有参与也没有过错,所以只判了1%的轻微责任,更多是一种公平责任的体现。 最后,“酒保保险”不能替过错“买单”。王某和石某投保的“安心酒保”保险,确实赔付了部分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保险就能放心劝酒、不管他人安全。保险只是风险分担的手段,不能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如果存在严重过错,比如强行灌酒、明知对方酒驾还不劝阻,就算有保险,也照样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还要特别提醒大家: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拓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清楚自己的酒量,却连续两场饮酒,过量饮酒是导致猝死的主要原因,所以法院判决他自行承担大部分损失,这也符合“过错责任原则”。 三、网友吵翻了!141万索赔仅赔12万,到底冤不冤? 案子一曝光,网友们的讨论直接炸了锅,观点五花八门,吵得不可开交。 支持法院判决的网友占了大多数:“这个判决挺合理的!自己喝多了出事,主要责任肯定在自己。同饮者和新郎没强行劝酒,已经尽到基本义务了,担点次要责任意思一下就行,141万索赔确实太高了。” 也有网友站在家属角度表示理解:“毕竟人没了,家属肯定很难接受,索赔141万可能是太悲痛了。不过法律讲证据,没证据证明别人有重大过错,确实不能漫天要价。” 还有些网友关注到了“酒保保险”:“现在居然还有这种保险?看来大家都知道酒局有风险啊!但保险只是兜底,关键还是喝酒要节制,同桌要互相照顾。” 不过也有不同声音:“同饮者既然一起喝酒了,就该把人安全送回家吧?没送回去就有责任,5%和3%是不是太少了?”但这个观点很快被反驳:“没证据证明他们劝酒,也不能强迫别人送啊,成年人自己要有点分寸,总不能喝多了就赖别人。” 看完这个案子,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吗?你认为同饮者和婚宴主人的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如果是你参加酒局,遇到有人过量饮酒,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毕竟酒局无处不在,搞懂这些责任,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