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生关系再密谋杀夫!陕西女子为钱狠下毒手,情夫死刑执行,她判死缓冤吗?陕西铜川

笔尖下说法 2025-11-05 23:30:22

先发生关系再密谋杀夫!陕西女子为钱狠下毒手,情夫死刑执行,她判死缓冤吗?陕西铜川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案:河南女子王某因与陕西工作的丈夫尚某长期两地分居感情不和,婚内出轨张某后,为独占夫妻共同财产,竟伙同情夫多次策划谋杀丈夫——投安眠药、制造车祸均未得逞,最终趁丈夫路边烤玉米时,由张某持刀行凶,王某还故意拖延2个半小时才求救。法院认定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被判处死刑并已于2025年10月17日执行,王某获判死缓。 一、为钱杀夫,步步策划太歹毒 婚姻里最可怕的不是感情破裂,而是枕边人藏着致命的恶意。 河南的王某和陕西的尚某是夫妻,一个在河南开公司,一个在陕西工作,长期两地分居让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经常为琐事争吵。2021年底,感到空虚的王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张某,被对方的“温柔体贴”迷住,很快就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2年上半年,王某的公司欠了债,生活也遇到困难,她向丈夫尚某求助,结果被拒绝了。这一下,王某不仅对丈夫彻底死心,还生出了恶毒的念头:想离婚,但又怕分割财产时自己吃亏,不如干脆杀了尚某,独占所有财产,再和张某光明正大地过日子。 让人心惊的是,当王某把这个杀人计划告诉张某时,张某竟然一口答应了!两人立刻开始行动,第一次想给尚某下安眠药,没成功;又想制造交通事故害死尚某,还是没得逞。可两次失败没让他们收手,反而让他们更疯狂。 2023年7月底,两人跑到尚某所在的陕西,专门策划“终极方案”:由王某把尚某骗到偏僻地方,张某趁机下手。8月11号到14号,他们多次密谋,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直到8月15号,王某借口和丈夫外出游玩,开车到一盘山公路时,说自己累了要停车休息。当尚某下车到路边土崖下烤玉米时,王某觉得机会来了,立刻给张某发消息通风报信。 张某带着刀火速赶到现场,趁尚某毫无防备,直接持刀将他杀害。作案后,张某还特意叮嘱王某:“别着急打120,万一他没死透呢!”王某竟然真的照做了,足足拖延了2个半小时,才假装慌张地拨打120和119,谎称丈夫不小心跌入山底。 可医护人员和消防员赶到后,一眼就看出尚某不是坠亡,而是被杀害的,当场就报了警。这对亡命鸳鸯的美梦,就此彻底破灭。 二、法律解读:为啥一人死刑一人死缓?不是“同罪同罚”吗? 案件宣判后,很多网友疑惑:两人都是凶手,为啥张某判死刑,王某判死缓?咱们用大白话把法律逻辑讲清楚,一看就懂。 1. 两人都犯了故意杀人罪,没跑!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只有防卫过当、受长期迫害等特殊情况,才算“情节较轻”,能判3-10年有期徒刑。 王某和张某的情况,显然和“情节较轻”不沾边:王某是杀人计划的发起者,动机是为了夺财产,极其卑劣;张某是直接动手杀人的凶手,手段残忍。而且两人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多次策划、反复作案,主观恶意极大,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严重情节,必须重罚。 2. 共同犯罪,谁是“主犯”很关键! 《刑法》第25条明确: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就是共同犯罪。但共同犯罪里,谁起主要作用,谁判得重。 张某: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人,动手行凶、还叮嘱王某拖延求救,是案件中最关键的执行者,对死亡结果的影响最大,所以被认定为主犯,判处死刑; 王某:是犯罪的发起者、策划者,还负责诱骗丈夫到作案地点、通风报信、事后伪造现场,同样是主犯,但因为没有直接持刀杀人,作用相对张某略轻,再结合我国“少杀、慎杀”的司法方针,最终被判死缓(死缓通常会减为无期徒刑,但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仍可能执行死刑)。 3. 婚姻纠纷不是“免死金牌”!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家庭矛盾引发的”,但根据《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就算是民间矛盾激化的犯罪,“慎用死刑”也不是“不用死刑”。王某和张某婚内出轨在先,为了钱财谋杀亲夫在后,既违背公序良俗,又突破法律底线,犯罪动机、情节都极其恶劣,完全达不到“慎用死刑”的条件,所以法院才会依法从重判决。 三、网友怒了:死有余辜!婚内出轨+谋财害命,就该重罚 这起案件曝光后,网友的愤怒值直接拉满,评论区全是“罪有应得”的声音,观点一边倒: 有网友直言:“现代版潘金莲和西门庆,比古代的还狠!古代潘金莲是被西门庆蛊惑,这王某是自己主动策划杀人,为了钱连丈夫都杀,简直没人性!” 还有网友说:“张某死刑执行得好!两人多次作案,失败了还不回头,可见心肠有多歹毒。死缓对王某来说都算轻的,希望她在牢里好好反省,一辈子别出来害人!”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王某的死缓判决合理吗?对于婚内出轨+谋财害命的行为,应该一律判死刑吗?如果遇到婚姻矛盾,你觉得最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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