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李先生经营着一家饭店,最近,李先生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店里隔三差五的就丢东西,今天一捆蔬菜、明天一盒鸡蛋、后天又是其他食材。有时候早晨食客吃饭,正值早高峰,没鸡蛋,这可急坏了后厨的师傅们。李先生决定蹲点,还真让他把“小贼”给逮着了! 这事儿听着就挺离谱的。在北京朝阳区,一个五十多岁的本地大叔张某,名下有房,却把自己“作”进了派出所。原因呢?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就为了几盒鸡蛋和几颗葱。 这件事一出来,大家都在琢磨,一个不差钱的北京爷们,怎么就跟饭店后厨的这点东西杠上了?这背后的小算盘,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张某觉得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每天早上六点多,趁着遛弯儿的功夫,他就溜达到李先生饭店的后厨门口。那时候食材刚送到,店里人手还忙不过来,简直是天赐良机。 他给自己定了规矩,讲究个“细水长流”。今天拿俩鸡蛋,明天顺捆大葱,量不大,店家不容易立马发现。这套动作他练得贼溜,几秒钟搞定,转身就走,跟没事儿人一样。短短半个月,他这么干了八次,心里估计还挺得意。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当警方打开张某家的冰箱时,最讽刺的一幕出现了。偷来的鸡蛋非但没怎么吃,还被他码得整整齐齐,甚至贴心地区分了日期。 看到这,你还会觉得他偷东西是为了吃吗?明显不是。这已经成了一种瘾,一种享受“零元购”过程的病态快感。那些鸡蛋和生菜,不再是食物,而是他炫耀自己“聪明”的战利品。 也正是这种停不下来的占有欲,亲手把他送上了违法的快车道。 张某那点小聪明,压根没算到两件最基本的事:别人的损失和法律的底线。他光想着自己占了便宜,却没想过,饭店早高峰突然发现没鸡蛋用,那得是多大的麻烦。 再严密的计划也怕最笨的法子。饭店员工忍无可忍,干脆直接蹲点。张某刚要对一捆大葱下手,一声大喝,吓得他丢下东西就跑,那点所谓的“心理素质”瞬间清零。 更致命的是,他不懂法。《刑法》规定得明明白白,两年内偷三次以上,就算“多次盗窃”,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他半个月就凑够了八次,简直是精准踩雷。 就为了几块钱的便宜,把自己送进去,这笔账算到最后,到底是谁亏了?他那套自以为是的“精明”算计,在法律和常识面前,终究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