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先生把宝马5系送去常去的4S店保养,工作人员报价5900元,可妻子取

梅姐说法 2025-11-17 15:41:33

浙江杭州,王先生把宝马5系送去常去的4S店保养,工作人员报价5900元,可妻子取车时,却被告知要交12000多元,5900元只是维修费,还有保养费,且2小时工时费就要5200元,4S店称工时按每5分钟一结算,一小时收费900元。王先生无法接受,双方争执不下,结局令人意外。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初,王先生收到车辆保养提醒,想着车子开了5年,一直都在这家4S店保养维修,对这里还算信任,9号便把车开过去了。 工作人员检查后,给他报了个5900元的价,王先生觉得价格合适,就把车留下了。 可等妻子去取车时,情况却变了。 工作人员说,除了之前说的5900元维修费,保养费还得另外算,总共要交12000多元。 王先生妻子当场就懵了,以前保养维修都是一起算费用的,这次怎么突然分开了? 王先生得知后,赶紧赶到4S店,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4S店解释,这次检查发现车辆水泵有问题,需要更换,所以多收了费用。 还拿出一张工单,上面列了不少项目,但就是没有总价。 王先生看着这张工单后说,当初工作人员报价时,根本没提还有保养费,也没说水泵要换。 他要求4S店调取当时沟通的监控,看看工作人员到底有没有说清楚。 可4S店却以声音嘈杂为由,拒绝了。 这一下,王先生更觉得不对劲了。 他想起自己和工作人员通话时,好像确实没听到对方提总价。还好他当时留了个心眼,录了音。 他赶紧拿出录音,播放给4S店的人听。 录音里,工作人员确实只说了5900元的维修费,没提保养费和水泵更换的事。 面对录音证据,4S店的人开始说,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了,没跟王先生说清楚。 但王先生可不买账,他说,这不是疏忽的问题,这是诚信问题。 他要求4S店按照之前说的5900元收费,不然就要投诉。 4S店的做法,令人愤怒!对消费者来消费,本来就该知道每一项费用。 可他们倒好,只说维修费,保养费藏着掖着,这不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吗? 王先生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自己一直在这家店消费,对他们那么信任,结果却遭遇这种事。 他肯定希望4S店能按照之前的方式,给个合理的解释,把费用说清楚,该多少就是多少,别整这些虚头巴脑的。 4S店觉得是员工失误,没跟王先生说清楚保养费的事,还说检查出水泵问题,换水泵需要费用,所以总价就高了。 可他们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事先告知了王先生总价,这理由实在站不住脚。 这事闹成这样,难道就只能这么算了?王先生的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S店工作人员在报价时,仅告知王先生维修费为5900元,却未明确告知还有保养费以及水泵需要更换产生的费用。 王先生基于对4S店的信任,将车留下保养维修,这表明王先生在接受服务时,对总费用是存在合理预期的。 然而4S店在结算时突然增加费用,这明显没有让王先生在消费前全面了解服务的真实情况,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S店工作人员在报价时故意隐瞒了保养费和水泵更换费用,使得王先生误以为总费用就是5900元,从而作出了将车留下保养维修的决定,这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不过,要认定欺诈并非易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4S店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工作人员个人疏忽还是店方整体故意为之。 从王先生提供的录音证据来看,工作人员确实只提及了5900元维修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证明4S店存在故意隐瞒的嫌疑。 但若4S店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工作人员个人疏忽,并非店方故意欺诈,那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最终,经过协商,4S店认识到员工失误,考虑到王先生是忠实客户,只收了5900元维修费,一周后退还保养的12693元费用。 如果4S店拒绝协商,构成欺诈,王先生要求三倍赔偿,大家觉得合理吗? 说到这,大家不妨想一想,去4S店保养维修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工作人员报价含糊不清,最后结算时却多出很多费用。 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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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寂寞深秋

寂寞深秋

2
2025-11-17 23:21

S儿子的就爱干这种事。

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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