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解读:正当防卫,特殊防卫,防卫过当,山西狗咬人引起一死三伤属于正当防卫 11月13日,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命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申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申某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激烈辩论,这起由民间纠纷升级的刑事案件,再次将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问题推向公众视野。 黑龙江张律师从专业角度解析,本案中入侵者的行为并非单一违法,而是形成了递进式的违法链条。根据起诉书描述,入侵者先是通过砸门喊叫滋事,甚至砸破玻璃、踹开大门,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和寻衅滋事;夜间暴力破门闯入的行为,更是触及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核心要件;闯入后与申某发生扭打的举动,将冲突进一步激化。 “这一系列连贯行为构建了极具压迫感的危险情景,对任何普通人而言,所产生的心理威慑和恐惧都是难以承受的。”张律师指出,从行为的连续性和危险性来看,本案的正当防卫存在合理成立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还涉及“特殊防卫”这一关键法律概念,即俗称的“无限防卫权”。我刑法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张律师强调,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入侵者多人暴力破门并实施扭打的行为,是否已构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能否归入“行凶”范畴。这意味着案件不仅需要在一般防卫的限度内考量,更触及了特殊防卫的适用条件——对方的暴力程度是否达到激活这项权利的标准。 近年来,正当防卫相关案件屡屡引发社会热议,从“昆山反杀案”到本次长治命案,每一起案件都在推动公众对防卫权的认知。法律既要防止防卫权被滥用,也要保障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的合法防卫权利。此次庭审的审理结果,将为类似案件的法律适用提供重要参考,也将进一步明晰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标准,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人身安全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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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个理由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