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反杀案律师立大功! 这律师是真敢说、真会辩!山西长治这起“狗咬人引发的血

扬扬妈妈 2025-11-14 22:53:49

狗主反杀案律师立大功! 这律师是真敢说、真会辩!山西长治这起“狗咬人引发的血案”,要是没辩护律师李圣的硬刚,60岁的申某良大概率得背着“故意伤害罪”蹲大牢!2025年正月初二,申某良儿子打水被邻居郭某刚家的狗咬伤,气不过把狗摔死,协商不成还报了警,可郭某刚一家压根不配合处理,转头就带着人找上门算账 !晚上7点多,郭某刚妻子带着妹夫、外甥先砸玻璃再踹大门,后来郭某刚自己也冲进来,一群人围着申某良拳打脚踢,把老人逼到院子墙角的死角里,申某良慌乱中摸到窗台上杀鱼的刀,胡乱挥刺才闯出一条路,结果郭某刚因股动脉被捅破失血过多死亡,另外三人也受伤! 检方一上来就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可李圣律师当庭就硬刚:“这哪是故意伤害?分明是正当防卫!” 庭审整整开了6个多小时,律师拿着证据一条条拆解,光两个关键疑问就把检方的指控撕开了口子——致重伤的刀上没检出伤者韩某的DNA,案发后还有一把剪刀凶器莫名失踪,这两点直接质疑案件关键证据的完整性!更绝的是,他死死抓住检方诉状里“胡乱挥刺”四个字,当庭反驳:“60岁老人被一群人围殴,鼻骨都被打断了,退到没路可退才摸刀,慌乱中挥刺怎么可能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 这话怼得有理有据,连检方都不得不认可申某良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只是坚持“防卫过当” ! 李圣律师的厉害,不在于喊口号,而在于把法律条文嚼碎了贴在案件细节上。他搬出最高检的指导意见,强调正当防卫的核心是“现实、紧迫危险”,当时郭某刚一方持械闯宅打砸,人数占优还持续施暴,申某良的防卫完全符合“防卫无限制原则”——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防卫人没义务精准控制力度,只要是为了制止侵害,就不算过当!要知道,郭某刚一方已经有三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本身就证明他们的行为是违法在先,申某良的反抗根本不是主动伤人,而是被动自保 ! 有人说“再怎么闹也罪不至死”,这话听着好像有理,其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想想,要是你60岁了,一群人踹开你家门打砸,把你逼到墙角往死里打,你能冷静到“点到为止”?申某良挥刀的目的不是杀人,是保命,郭某刚的死亡是不法侵害升级后的必然结果,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李圣律师最清醒的地方,就是没被“一死多伤”的严重后果带偏,反而聚焦“侵害是否正在进行”“防卫是否必要”这些核心问题,这才是刑事辩护该有的样子——不是替坏人脱罪,是帮无辜者守住法律的底线! 这里必须科普三个法律知识点,不然很多人容易被“结果论”带偏:第一是“非法侵入住宅罪”,未经同意破门闯宅打砸,本身就是刑事犯罪,郭某刚一方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第二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只要不法侵害还在进行,哪怕暂时停顿,防卫也不算超时,当时郭某刚等人的殴打没停止,申某良的防卫就没过错 ;第三是“防卫过当的认定”,必须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可面对多人持械围殴,赤手空拳的老人拿刀反抗,怎么算“明显超过”?换谁在那情境下都得这么做! 你有没有发现,现在很多人对正当防卫的理解特别极端,要么觉得“还手就是互殴”,要么觉得“打死坏人也没事”,其实都不对!李圣律师的辩护,就是在纠正这种误区——正当防卫不是“以暴制暴”,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保权,但这个权利不能滥用,也不能因为怕“过当”就不让人自保!就像昆山龙哥反杀案、武汉摸狗致死案的二审改判,都在传递一个信号:司法不会让防卫者寒心,也不会纵容故意伤人者 ! 更值得点赞的是,李圣律师没只盯着申某良的无罪辩护,还没放过郭某刚一方的违法行为,硬是把另外三人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给揪了出来,让案件的真相更完整 !要是没有他这么较真,可能大家只会盯着“一死多伤”的结果,骂申某良“下手太狠”,却没人关注郭某刚一家先违法闯宅的前提,这就是律师的价值——不是颠倒黑白,是还原事实全貌,让法律的天平不偏向任何一方! 有人觉得“一条狗引发这么大事,太不值了”,这话没毛病,但背后的问题更值得深思:如果郭某刚一家能配合警方协商,而不是上门打砸;如果申某良儿子摔死狗后能更冷静沟通,是不是就不会有悲剧?可现实没有如果,矛盾升级的根源,是有人把“蛮不讲理”当成了底气,把“非法维权”当成了理所当然!李圣律师的辩护,不仅是在帮申某良维权,更是在给所有人敲警钟:遇事别冲动,违法的事绝对不能做,不然再有理也会变成没理! 法律的公正,从来不是看谁的损失更惨,而是看谁的行为更合法。申某良的反抗或许造成了严重后果,但这后果的始作俑者是郭某刚一家的不法侵害;李圣律师的“大功”,也不是让有罪者脱罪,而是让正当防卫者不被冤枉。最高法早就明确,认定正当防卫要站在防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考虑现场情境,不能用“上帝视角”事后诸葛亮 !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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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1
2025-11-1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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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1
2025-11-14 23:36

科普一下新的法律规定。面对两人以上围殴的正当防卫就符合无限度正当防卫的条件,没有之前的防卫过当一说。只要一方先动手再还手的就不属于互殴,法律取消互殴一词。伤害后果的司法判定必须建立在案情因果关系的原则上进行研判而非后果的严重程度。

扬扬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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