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一个普通的周日,广西全州县咸水镇政府职员杨某的人生轨迹在岳父母家的午餐桌上被一根鱼刺悄然改变。这顿饭之后,他自行处理了喉咙的异物感,像往常一样在下午返回了工作岗位。喉咙的持续不适最终迫使他放下手头的工作前去就医,谁也没想到,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意外,竟会迅速演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急性喉头水肿,这个医学名词,最终以窒息的方式夺走了他的生命。 悲剧发生后,杨某的家属向人社部门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在他们看来,人是在工作期间感到不适并就医的,死亡结果也紧随其后,这理应属于工伤的范畴。然而,全州县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的决定。这个决定像一块巨石投入了家属悲伤的湖心,他们无法接受,于是将人社局告上了法庭。 法律的天平在接下来的审理中出现了令人意外的摇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二审程序中,都站在了家属这一边。法院认为,杨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感到身体不适并就医,其死亡与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连续两次的胜诉,让家属看到了希望,也似乎在为这起特殊的死亡事件定性。 然而,故事的走向在再审阶段发生了惊天逆转。2024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这一次,它撤销了之前支持家属的判决,最终认定杨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高院给出的理由直指事件的核心: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鱼刺卡喉,而这个行为发生在午餐时间,属于个人生活范畴,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不存在法律要求的直接因果关系。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恰恰在于它精准地击中了《工伤保险条例》中那条模糊而关键的界线。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认定工伤的核心在于伤害必须“因工作原因”所致。杨某的死亡,时间点在工作期间,地点在岗位上,但诱因却源自几小时前的一顿私人午餐。这就像一个复杂的逻辑题,工作状态是“果”,而鱼刺是“因”,法律要追溯的,正是那个最原始的“因”。 广西高院的终审判决,实际上是对法律原则的一次重申。它强调,工伤认定不能简单等同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事故”。如果任何在工作期间显现出来的健康问题都被归为工伤,那么工伤保险的边界将无限扩大,这无疑会偏离其“为工作风险提供保障”的立法初衷。法院的判决,是在维护法律适用的严谨性,防止“泛工伤化”的趋势。 这个结果对于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属而言无疑是残酷的。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是真实的,他们对制度的期望也是人之常情。但从法律视角审视,这个判决又具有其必然性。它给所有职场人提了一个醒:工伤保险更像是一把为特定风险准备的“保护伞”,它覆盖的是在工作场域内、因执行任务而直接引发的伤害。对于那些源于个人生活、却恰好在工作期间爆发的健康危机,法律的庇护则显得鞭长莫及。 杨某的悲剧,最终以一个冰冷的法律结论收尾。它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成为了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法律案例。它清晰地告诉我们,法律的归法律,情感的归情感。在冰冷的法条与温热的人情之间,法院扮演了那个必须做出理性抉择的角色。这起案件也促使我们思考,除了法定的工伤保险,我们是否还需要更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和个人风险保障机制,来应对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意外与不幸。一根鱼刺,最终卡住的是法律与人情的咽喉,留下了长久的回响与深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