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胡女士和二婚带娃的李先生再婚,婚后没几年,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可李先生的女儿却不愿意跟亲生父亲,反而要求跟着胡女士这个继母一起生活,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庭审现场,14岁的小李攥着继母胡女士的手不肯松开,眼泪砸在法庭地板上,我只想跟胡妈妈过,这里有我熟悉的一切。 时间回到2017年,彼时李先生带着6岁的女儿小李独自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与胡女士相识。 没有“后妈难当”的狗血戏码,小李对胡女士的亲近来得格外自然,第一次见面就主动分享零食,放学路上总愿意牵着胡女士的手,连李先生都打趣“女儿比自己先爱上她”。 2018年两人登记结婚后,胡女士用行动践行着“母亲”的责任:小李挑食,她就变着花样做营养餐。 两年后,小女儿的出生,并未打破这份温情,胡女士特意留出专属时间陪伴小李,带她参加兴趣班、周末短途旅行,还教会她照顾妹妹。 小李也用自己的方式回应这份爱:她会攒下零花钱给胡女士买护手霜,会在胡女士疲惫时主动做家务,姐妹俩形影不离的模样,成了邻里口中的佳话。 小李的日记本里,贴满了和胡女士的合影,扉页上写着,胡妈妈给了我完整的家。 转折发生在2021年,生活琐事的累积、性格差异的凸显,让胡女士与李先生的感情出现裂痕。 胡女士第一次提出离婚,法院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判决不准离婚。 但此后的“半分居”生活,让家庭氛围愈发压抑:餐桌上的沉默、避免正面接触的尴尬,让两个孩子变得越来越内向。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2024年初两人选择复婚,可矛盾并未化解,反而因教育理念、生活开支等问题愈演愈烈。 2024年底,胡女士再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李先生同意离婚,却在抚养权问题上寸步不让,小李是我亲生女儿,血缘摆在这,她必须跟我走。 这番话让小李陷入极度恐慌,她偷偷给法官写了一封信,详细讲述了八年来胡女士对自己的照顾,字里行间满是依赖与不舍。 信中写道,爸爸很少陪我,家长会、生病住院,都是胡妈妈在身边,她知道我所有的小秘密,是我真正的妈妈。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否具备法律依据。 很多人认为,“血浓于水”是不变的真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纽带,离婚后自然无权争夺抚养权。 但司法实践中,这样的认知早已被打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这意味着,只要形成了稳定的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就拥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邓州法院的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不仅核实了胡女士八年的抚养事实,还走访了小李的学校、社区及邻里。 老师证实,胡女士是小李的“常客”,无论是家长会还是亲子活动,从未缺席;邻居反映,胡女士对两个女儿一视同仁,小李的衣食住行、教育开支均由其主要承担。 更重要的是,小李已年满14岁,具备独立判断能力,其坚决跟随胡女士生活的意愿真实且明确。 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胡女士与李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小李与妹妹均由胡女士直接抚养,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享有每月两次的探视权。 调解结束后,小李紧紧抱住胡女士,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胡女士说,我从未把她当继女,八年的相处早已让我们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在现代社会,家庭结构日益多元,再婚家庭、收养家庭等形态不断涌现,血缘不再是定义亲情的唯一标准。 法律的本质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抚养权的归属,本质上是对“爱与责任”的认可。 当我们追问“什么是家人”,邓州法院的这起判决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家人不是靠血缘强制绑定的关系,而是用日复一日的陪伴、真心实意的付出、不离不弃的责任搭建起来的港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