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一名7个月大的男婴在家中睡觉时,被邻居9岁和11岁的两个女孩悄悄抱走。

梅姐说法 2025-11-08 16:39:46

广西百色,一名7个月大的男婴在家中睡觉时,被邻居9岁和11岁的两个女孩悄悄抱走。她们出于好玩对孩子进行折腾,导致孩子面色发紫、呼吸困难。男婴母亲发现后急忙送医,但孩子最终不幸身亡。因两个女孩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立案,判女孩家属赔偿90万,可他们各自赔了5万后就没了后续,男婴家属无奈又心酸。 黎先生和梁某的儿子小黎刚满七个月,当天下午,梁某把孩子放在卧室床上睡觉,自己到厨房准备晚饭。隔壁家9岁的黎某和11岁的岑某趁机溜进屋里。 两个女孩先是把睡梦中的小黎弄醒,抱着他走到客厅。梁某听到动静从厨房出来,看见孩子被抱着,问她们在干什么。黎某说带弟弟玩,梁某想着都是邻居就没多想,转身回了厨房。 等梁某再出来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她四处找,在屋外角落看见两个女孩正对着小黎拍打。小黎哭得厉害,梁某冲过去把孩子抱回来。发现孩子只是哭得厉害,没有明显外伤,就哄着喂了点奶。 刚哄好不到十分钟,两个女孩又跑来要抱小黎。梁某想着她们刚才也没弄伤孩子,就放松了警惕。这次她们把孩子抱到了监控死角,等梁某听到不对劲的哭声赶过去时,小黎已经面色发紫,呼吸微弱。 梁某抱着孩子就往村卫生所跑,卫生所医生说情况太严重,让赶紧送去救治。等赶时,宣布孩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黎先生赶到时,看到的就是妻子抱着儿子的遗体哭到抽搐。 处理完后事,打听到两个女孩的情况。原来黎某和岑某平时就爱欺负村里的小孩,家长也没怎么管教。 事发后,黎某和岑某的家长各拿了五万块钱来。梁某看着那点钱,想到儿子才七个月大就没了,当场就把钱摔在地上。你们觉得五万块钱能买我儿子的命吗? 黎某的父亲说,孩子还小不懂事,又不是故意的,岑某的母亲也在一旁帮腔,说她们自己还是孩子,能知道什么轻重。黎先生气得当场报了警。 经调查后,因为两个女孩都不满十二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没有立案,黎先生夫妇不甘心,又提起了民事诉讼。 黎先生夫妇指出,两个女孩的行为直接导致小黎死亡,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黎某和岑某的家长辩解说,孩子平时很乖,这次是意外。 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判决两个女孩的监护人各自承担50%的责任,合计赔偿90597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万元,还需支付80多万。 这个判决,依据的是《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两个女孩,一个9岁一个11岁,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们趁男婴母亲不在,悄悄抱走男婴,还对孩子进行折腾,导致男婴死 亡,这行为明显造成了他人损害。 作为监护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让孩子做出如此危险的事,所以依据民法典,判决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这是合理合法的。 没有立案,这是因为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这两个女孩都不满12周岁,不符合刑事责任年龄要求,所以不立案,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对这类行为,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虽然民事赔偿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者家庭的损失,但像案例里这种情况,赔偿款迟迟不到位,受害者家庭依然承受着巨大痛苦。 判决下来后,黎某的父亲说家里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岑某的母亲则哭着说家里还有老人,可这些在黎先生夫妇听来,都是推脱的借口。 梁某因为这件事,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黎先生既要照顾妻子,又要四处奔波追讨赔偿款,村里人都说这两个女孩太不懂事,家长也太不负责任。 这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却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除了民事赔偿,监护人是否还应该承担其他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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