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群老人撬锁进幼儿园练剑”一事,老人认为是“公共区域”,幼儿园也拿出了“租赁合同”。 我认为,如果“租赁合同”成立,老人们应该是私闯民宅,是违法的;如果有人把公共区域私自租赁用于获利,则合同无效,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场地应该还给业主。 这件事,是江苏扬州的一位幼儿家长仲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她说,早上送孩子入园时,发现一群老人在园区操场练剑,对于孩子来说很不安全。部分家长跟老人交涉无果,随后报警。 幼儿园工作人员称,原来老人们是在篮球场练剑。天气冷了,看到幼儿园这个地方有阳光,就撬锁到了这里。 关键是,老人们不承认这是幼儿园的地方,而认为这是业主公共区域。即便幼儿园拿出了租赁合同,他们也不认可。多次协商沟通仍以失败告终。 只好等待社区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