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呼和浩特割坏电梯缆绳的两个人已经抓到了。警方的通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是37岁。 这哪是破坏设施,分明是拿几百号人的命赌运气。 幸亏检修员及时发现,不然早酿成大祸,想想都后背发凉。 有人猜是物业纠纷,可再大的矛盾也不能拿公共安全撒气啊。 这俩人怕是没搞懂,割电梯绳不是赔钱的事,已经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到10年的牢饭跑不了,严重了甚至可能判死刑。 就算赔得起维修费,这一辈子的污点也洗不掉,家人在小区更是抬不起头。 这事最该警醒的是,公共安全从来不是“别人的事”。 俩业主的自私,害得全小区爬楼梯,还得担惊受怕。 你说不管出于啥动机,这种拿他人安危当筹码的行为,是不是该重判? 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