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的标准是“冷”?还是“季节”? 供暖的标准不是单纯的“冷”或“冬天”,而是由室外温度和地方规定的供暖期共同决定。 主要参考的依据是室外日平均气温,如果连续稳定低于5℃,那就符合启动供暖的条件了。 我国北方多数城市规定: 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法定供暖期。 若供暖前气温骤降,也会提前启动供暖,停暖前,如果气温过低,还会适当延长供暖时间。 所以,每年的供暖依据主要还是用温度标准来匹配实际需求的,而非完全按“冬天”这个季节划分。 今年非常特殊,天气走了极端,气温提前一个月,进入了准冬天模式,降温突然,根本就没有适应的过程,隆冬的衣服都武装上了,还不暖和。 虽然每年都在供暖前,会有一个没供暖的尴尬冷,但是,今年是尤其的长,绝对是尴尬中的尴尬。 每个城市,都做了预计会提前供暖的承诺,但是挨冻的时间还是太长了,若是比预计的,再向前提前一段时间的话,该有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