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民间或者在老百姓的朴素情感当中,会觉得只有女生和男生好,只要他们曾经同居过或者发生过关系,女方就贬值的比较厉害,如果将来没有走在一起分手或者说是离婚,肯定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精神补偿啊,有的比较干脆利索,也不欠男方的钱,把钱全部如数奉还给男方,尤其是彩礼动不动就几十万,有的还要赔一辆车等等,但现在的话,法院的话可能更注重保护财产,这钱是谁的就是谁的,而不保护感情,因为感情是好的,法律是严苛的冷酷无情的,大家在与女方或者男方交往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结婚,最好不要有大额金钱的来往,否则的话会形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女生也不要抱有占男生便宜的这种思想!
我们单位有个女生,30岁了,相亲了13次,一直没成功,昨天我问她:“你到底想找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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