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名90后女子,为了维持谎言、掩盖婚史,不仅虚构身份与网恋对象结婚,还在恋

深度程磊 2025-10-17 16:23:09

内蒙古一名90后女子,为了维持谎言、掩盖婚史,不仅虚构身份与网恋对象结婚,还在恋情中连环设局,骗钱、盗窃、逃匿,最终三罪并罚、锒铛入狱。爱情成了幌子,谎言成了枷锁,而法律,成了她无法跨越的终点线。 黄某,90后,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稳定工作。2023年6月,她在网上认识了男子杨某。两人一见如故,言语间充满暧昧,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一个在键盘那头倾诉孤独,一个在屏幕这端渴望陪伴,几次视频聊天后,他们决定见面。那是一个普通的夏天,海拉尔的风很轻,黄某和杨某第一次见面,便像久别重逢的恋人。几天后,她便搬进了杨某租住的房子,同居生活开始。 三个月后,黄某发现自己怀孕。杨某听到消息喜出望外,当即表示要结婚,想给她一个家。黄某表面感动,内心却惶恐——她早已有丈夫,只是感情破裂多年,婚姻名存实亡。但她明白,只要说出“我已婚”,眼前这段感情就会戛然而止。于是,她选择了隐瞒真相。 2023年12月30日,两人在海拉尔一家酒店举办了婚礼,亲友见证、香槟碰杯,黄某穿着白纱,笑得灿烂。她知道这场婚礼在法律上毫无效力,却依然沉浸在被爱的幻觉中。婚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日子看似平淡,暗流早已涌动。 2024年1月2日,黄某开口向杨某借钱。她说姐姐急需1万元救急。杨某没有多想,立刻转账给她。可事实上,黄某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她告诉姐姐“男友要买保险,但我的微信收不了钱”,让姐姐帮忙收下。姐姐被蒙在鼓里,又将钱转入黄某账户。这1万元进了她的口袋。杨某后来询问,黄某又编了一个新谎,说那是“父亲给的改口费”。杨某信任她,一笑而过。 几个月后,黄某趁杨某外出,将他抽屉里的金戒指偷走,拿去金铺变卖得7168元。卖完戒指的当天,她离开海拉尔,从此音讯全无。7月13日,她又发来消息称“要做孕检”,骗取杨某1000元。实际上,她早已流产。这时,杨某终于醒悟,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后确认黄某已婚,还涉嫌诈骗、盗窃。2025年8月18日,法院作出判决:黄某犯重婚罪,判拘役6个月;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还杨某19226元。 法律上,黄某的行为触及三条红线。第一,她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没有登记结婚,只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公开,均属“事实重婚”。黄某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举办婚礼、以妻子身份同居,已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黄某以虚构事实骗取1万余元,并隐瞒流产事实继续骗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数额虽不巨大,但足以入罪。 第三,她构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黄某趁杨某不在家,秘密窃取金戒指并变卖获利7168元,行为明显符合“秘密窃取”特征,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法院在量刑时依据刑法第69条,对一人犯数罪实行并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既体现惩罚性,也兼顾改造性。 从社会层面看,这起案件并不只是情感纠纷,而是一堂现实的法律课。它揭示出网络恋爱背后的风险:当虚拟情感遇上金钱与谎言,真心往往最先受伤。黄某以为用谎言可以换来依赖,最终换来的却是刑期和耻辱。 婚姻是法律保护下的制度,而不是儿戏。《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忠诚是婚姻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约束。黄某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结婚”,不仅欺骗感情,更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法院对其定罪,不仅是惩罚,更是一种警示。 感情可以冲动,但法律不会纵容。恋爱不是盲目的契约,而是一种法律关系的开始。人们在追求爱情的同时,也要懂得——情感欺骗一旦触及财产和婚姻的边界,浪漫就会变成犯罪。 黄某的故事,是情与法的对撞,也是欲望与底线的较量。她一手撕毁了婚姻的忠诚,一手摧毁了爱情的信任。最终,她失去的不只是自由,还有未来。 在网络时代,爱情来得快,也散得快,但法律从不会“失联”。它不讲甜言蜜语,只讲因果逻辑。爱情可以是故事,但违法,终究要负刑责。 别忘了,感情骗得了人,骗不了法。婚姻的红线碰不得,信任的底线破不得,法律的警戒线越不得。

0 阅读:26

猜你喜欢

深度程磊

深度程磊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