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一位男子男扮男装,翻入一家副食店里,偷走了70多条香烟。从监控画面来看,男

梅姐说法 2025-10-02 19:09:59

黄冈,一位男子男扮男装,翻入一家副食店里,偷走了70多条香烟。从监控画面来看,男子身形娇小,加上戴着假发套,商店老板还以为是一名女子。报警之后,工作人员一眼看出,行窃者是一名男子。经过多方面比对,工作人员很快将这名男子抓捕归案。 河南都市频道10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经查,这名男子是一名“老手”了,早些时日之前,就已经有作案经历,幸亏店里安装了监控,及时挽回损失。 夜高风黑,张某刚从里面放出来。如今,身无分文的张某,发现口袋空无一文。望着空荡荡的街道,张某手心又开始痒了,想要“重操旧业”。 四处望去,周边都是住宅,一般小区里都有巡逻人员,张某感觉不好下手。于是,就继续往前走,想要寻找比较方便作案的住所。 这个时候,一家商店出现在张某眼前。这可是不错的地方,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商品,给张某提供了不少的灵感。 说干就干。但是,凭借往前的经验,张某觉得自己不可以贸然行事,还是要做一下变装。张某想到自己的身材较小,所以何不男扮男装,这样也可以扰乱追查者的视线。 张某回到家,取出了自己的变装工具——一顶长假发。把这个假发戴在头上,确实,就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戴好假发之后,张某又戴上了一顶鸭舌帽。 变装完毕之后,眼前的张某果然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摸黑来到了商店,张某观察了一下商店四周,发现只有一个窗户,可以趁机进入。 不管三七二十一,张某拿起一把锤子跟铁钳,三下两下就把窗户的铁栏杆给掰开。正好,自己的身材娇小,在破坏窗户之后,张某跳入屋内。 商店里有不少物品,不过从张某的经验来看,取走烟品是最佳选择。一来,烟品比较轻便;二来,烟品价值贵重;三来,自己还可以抽一抽。 于是,张某一共偷盗走70多条烟品,眼看自己实在是拿不走了,才算罢。看到自己满载而归,张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二天,店家开门营业,一打开门瞬间就慌了。自己的店里,被翻得一塌糊涂,而且窗户玻璃也碎了一地。老板这才意识到:店里遭贼了! 根据一番盘点,老板发现自己少了70多条烟品,价值一千元左右。 赶紧调取监控,一看,居然是一名体型娇小的“长发女子”。报警之后,工作人员来到之后,老板急切的跟他们说:就是一名女子,是一个女飞贼偷走了我的烟品! 当时工作人员还真以为是女子所为,但是在经过仔细查看监控之后,工作人员一拍脑袋:“差点走错方向!你们看,他的头发是地中海,这是男扮女装!” 大家仔细核查,果然,监控里的小偷,并非一名长发女子,而是一名身材瘦弱的男子假扮而成。工作人员唏嘘不已:“差点就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从男性入手,经过各种面部比对,对身形、身高进行匹配,最后大家把嫌疑人落实到张某身上。因为前阵子张某刚出来,工作人员对于这个人印象还算深刻。 没多久,这位张某也终于被顺利逮捕回来,工作人员依法将其带回去审讯。 1.屡次作案不止,打翻他人窗户,入室行窃,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随意破坏他人房屋入室行窃,如果情节轻微,则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进入他人屋内偷取烟品,可以根据烟品的价值来进行定夺。如果价值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需要对该男子进行治安处罚。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破窗行为属于破坏民用物品,私自进入民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携带作案工具,敲碎人家店里的门窗潜入屋内行窃,此举已经破坏了他人物品,并且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2.张某偷盗的烟品价值在千元之内,可能够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但是他经常作案,是否会依法判刑呢?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包括破窗入室,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由于其盗窃次数较多,不受盗窃金额限制。累犯会被判刑,并且还会加重处罚。 张某变装、破坏他人窗户、一年内多次、入室行窃,且不说其盗窃金额,根据这些指标可知,张某的犯罪情形比较恶劣,不仅面临刑事判刑,而且必定会加重处罚。 面对诱惑,张某屡教不改,但是作案次数,决定了他必定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对于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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