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关大姐和丈夫从四川凉山拉一车苹果,奔波2天2夜到当地一饮料厂,收货方承诺货到付8574元运费。货到后,收货方先转3574元,称被催烦,剩下5000元每5分钟转50元,随后失联。夫妻俩苦等10来天无果,找记者后,供货商道歉并付清余款。 (来源:都市报道 2025.9.28) 关大姐和丈夫靠跑运输维持生计。这次,他们接了个从四川凉山拉苹果到当地饮料厂的活。出发前,收货方说保证货一到就付8574元运费,夫妻俩听了,心里也踏实不少。 一路上,夫妻俩轮换着开车,马不停蹄地赶路。饿了,就在服务区随便吃点泡面。困了,就在车上眯一会。一路他们整整奔波了2天2夜,终于把满满一车苹果安全送到了饮料厂。 到了地方,关大姐等着收钱时,收货方却开始耍起了赖。对方先是通过转账转了3574元过来。关大姐一算,这钱数不对,赶紧问对方,怎么少给了5000元呢? 收货方不仅没有一点愧疚,反而怪关大姐催得烦,还理直气壮地说,剩下的5000元,每5分钟转50元,说完这话以后就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了。 夫妻俩守着货车,眼巴巴地等着那剩下的5000元。这钱要是拿不到,他们这一趟可就白跑了,还得倒贴钱。 10来天过去了,那5000元却一分都没有收到。 关大姐对丈夫说,这可咋办,白跑了这一趟,咋就遇上这种事了呢?丈夫也是不停地叹气,说再等等,说不定他们过两天就把钱转过来了。 可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关大姐决定找记 者 帮忙。记 者一听这事,立马就答应帮他们调查调查。 调查发现,原来和关大姐夫妻对接的,只是供货商雇来的一个临时工。记 者 好不容易才联系上了真正的供货商。 供货商一开始还满不在乎,说这就是个玩笑,还说自己也没拿到货款。 记 这 可不买他的账,严肃地说,人家夫妻俩辛辛苦苦跑运输,就指着这点运费过日子,你们不能这么耍赖。供货商见记 者 态度坚决,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记 者 的协调下,当天下午,关大姐的手机就收到了提示音。她赶紧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那剩下的5000元到账了。 她对丈夫说,钱到了,钱到了,咱们这一趟总算没白跑。 原来,供货商一开始是想拖着运费,等自己拿到货款再给关大姐夫妻。可没想到被 记 者 这么一协调,只能先把钱付了。 这供货商的做法有点欠妥,人家夫妻俩跑那么远拉货容易吗? 关大姐夫妻按约定将苹果运输到指定地点,收货方却未全额支付运费,先付部分后承诺分期付剩余款项,随后失联,供货商也试图拖延支付,这严重损害了关大姐夫妻的利益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从合同关系来看,关大姐夫妻与收货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了运输货物及支付运费的事项,这已构成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关大姐夫妻作为承运人,完成了将苹果从四川凉山运输到当地饮料厂的义务,收货方作为托运人或收货人,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全额运费 8574 元。 收货方先支付 3574 元后,未按承诺每 5 分钟转 50 元支付剩余 5000 元,且后续失联,这种行为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收货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支付剩余 5000 元运费的义务。 对于供货商,若其与收货方存在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若供货商对收货方拖延运费的行为存在过错,供货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即便供货商声称自己未拿到货款,这也不能成为其拖延支付关大姐夫妻运费的合理理由。 因为关大姐夫妻与供货商之间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供货商不能以自己未收到货款为由,拒绝履行对关大姐夫妻的付款义务。 在记 者 的协调下,供货商付清余款,这属于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若未协商成功,关大姐夫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收货方和供货商支付剩余运费及可能因拖延支付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呢?
河南安阳,关大姐和丈夫从四川凉山拉一车苹果,奔波2天2夜到当地一饮料厂,收货方承
梅姐说法
2025-09-29 15: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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