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失足女子接到男子“工作”指令,来到男子租住的6楼出租屋,与客人发生交易,

春诗明明 2025-09-27 17:53:31

山西,一失足女子接到男子“工作”指令,来到男子租住的6楼出租屋,与客人发生交易,途中,警方接到举报,上门检查。男子惊慌失措,非但没有开门,反而冲上前将房门反锁,并用身体死死顶住,这一举动让原本就紧张的女子陷入了恐惧之中,情急之下从六楼窗户爬出,不幸坠楼身亡。事后,女子的家人认为作为组织者的男子和出租房子的房东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21万元。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这样判决。 据大河网9月25日报道,王某年纪不大,却走上了一条歪路,他不去正经打工,而是盯上了“皮肉生意”,靠收取嫖资抽成过日子。为了方便,他在太原的多个小区租了好几套房子,平时看似只是普通租客,实际上这些房子是他赚钱的“窝点”。 这些年国家对“扫黄打非”的力度越来越大,媒体上也经常能看到类似的行动报道。但现实就是有人铤而走险,总觉得自己不会被抓,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在灰色地带里捞钱,王某就是其中之一,他精心挑选租住的地方,他以为自己找到了“稳赚不赔”的生意模式,结果还是被人盯上了,警方接到了举报,说这间出租屋里有人在进行非法活动。举报信息一旦落地,行动就迅速展开。 那天晚上王某像往常一样,给张某打了电话。张某年纪轻轻,来自农村,她原本是抱着对城市的幻想来的,想找份稳定的工作,但现实太骨感,工厂里工资低,生活压力大,正是在这种焦虑里,她被王某一步步拉下了水。刚开始她也犹豫过,但看到几百块轻松到手,心里安慰自己:“就干一段时间,攒点钱就回家。” 9月12日晚上,张某按照王某的安排,去了那间六楼的出租屋。她心里并不踏实,却还是硬着头皮进了门。屋里另有一名女子,也是在等“生意”。几个人低声交流时,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那一刻气氛瞬间僵住,张某脸色刷白,而王某的反应是,死死把门反锁,还用身体顶住,试图阻挡外面的人进来。张某的心跳加快,脑海里闪过的全是可怕的后果:被抓住了怎么办?家里知道了怎么办?在小地方,丢人事比坐牢还难受。 惊慌之下她决定爬窗,那是六楼没有任何护栏,窗外只有空荡荡的黑夜和坚硬的水泥地,她可能想躲一会儿,等人走了再爬回来。但人在极度慌乱时,手脚往往不听使唤。张某刚探出身子,就一个踉跄,从六楼直直坠落。当场身亡。整个过程不到几分钟,却让人后背发凉。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张某去世后,她的家人悲痛欲绝。 父母年纪大了,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他们很快将矛头指向王某,是他把女儿带进了这个泥潭,也是他反锁房门,把女儿逼得走投无路。同时他们觉得房东陈某也有责任,毕竟房子是他租给王某的,如果不是这个出租屋,女儿也不会遭遇不幸。 于是家属把王某和房东一起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21万元。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天文数字,但他们觉得这是“应得的公道”。一审法院的判决是王某需要赔偿5万元,而房东无责,理由是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明知道违法,还选择爬窗逃避,是死亡的直接原因。王某确实有过错,但属于间接责任。房东陈某则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王某的违法用途,更不存在房屋安全隐患,自然无责。 张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可他们还是不甘心,又把案件提交到高院,要求在原赔偿5万的基础上,再追加37万元。要知道法院的判决并不是草率下的,而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逐一分析,首先《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这里的关键是“过错”与“因果关系”。王某的违法行为确实是风险的源头,他租房、容留女子卖淫,这是犯罪,但张某坠亡是因为她自己爬窗,这是直接原因。王某的过错属于间接诱因,所以法院只判他承担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张某完全知道爬窗的危险,却仍然选择了这条路,法律认定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再看房东陈某。家属认为房东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民法典》第1198条指出,这种义务限于“合理限度”。 换句话说房东要保证房屋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比如窗户坏了、护栏缺失。但张某的坠亡,并不是因为设施故障,而是因为她自己爬窗。再加上房东才租出去一个月,不可能马上察觉违法用途,所以陈某无责。   案件一出,有人痛骂王某,认为他“害人不浅”;有人同情张某,觉得她年纪轻轻被诱骗,实在可惜;也有人批评家属,认为他们明知女儿的死因,却一次次索赔,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从王某的贪婪,到张某的迷失,再到家属的多次上诉,这个案件一步步走向了公众视野,最后的判决没有让所有人满意,却体现了法律的冷静和边界,它提醒我们违法行为的风险往往远比想象中大,而一次冲动的选择,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更重要的是这起案件关乎一个女孩的死亡,也关乎社会如何给类似的人更多出路,如何让房屋出租、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如何避免悲剧重演,或许这才是这场6楼坠亡案留给我们的最大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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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04

用户14xxx04

2
2025-09-27 19:20

为什么组织着没事应该将组织着判刑才对为什么组织着没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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