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喝了酒后,从酒吧开车回家,半路被一开宝马的男子追尾,男子一下车就冲她说,你喝酒了,我要报警,女子慌了,赶紧拦住男子赔不是,她提出私了,男子要求赔偿8000元,女子自知理亏,乖乖掏钱。次日,酒醒后,女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惊人的一幕。 9月3号那天,王女士开车到酒吧跟朋友喝酒,几个朋友难得聚一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喝得很开心。 几个人一直喝到凌晨2点多,才恋恋不舍地离开酒吧。 王女士虽然也喝了不少酒,但是,她脑子还清醒得很,把车开到家不成问题。 而且,她觉得都那么晚了,交警应该早下班了,不会有人查酒驾。 于是,她拿上钥匙,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了酒吧。 王女士来到车子旁,摁下电子锁,她先坐到副驾驶上眯一会儿养养神,几分钟后,王女士下车绕到驾驶室,迅速开车离去。 一路上,王女士把车窗开到最大,让晚风肆意吹拂着脸颊。静静地感受着晚风的温度,任由车子平稳地向前,享受这片刻的放空。 就在她享受着惬意的晚风,半眯着眼感受着酒精与晚风带来的双重放松时,毫无预兆地,车尾传来一股强烈的撞击力,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又被安全带拉回。 突如其来的追尾让她瞬间酒醒了大半,心跳也骤然加速。 她还没缓过神来,这时一名男子急匆匆跑到她的车窗前,生气地说道,你喝酒了,我要报警。 王女士一听,瞬间慌了,她的确喝了不少酒,酒驾可不是小事,她赶紧下车不停地跟男子道歉。 但,男子好像不吃她这一套,坚持要报警,王女士无奈,提出跟他私了。 男子看了看王女士,接着露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说,私了也可以,你得赔偿我8000元。 王女士一听,瞬间酒醒大半,她没想到对方一张口就报那么大个数。 看王女士为难,那名男子接着说道,你不愿意也可以,咱们就等交警来解决。 王女士一想到,酒驾还出了事故,肯定会留下案底,对自己很不利,她把心一横,8000就8000吧,就当破财消灾。 于是,王女士乖乖掏钱给对方转了8000元。 次日,酒醒后的王女士,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对,于是,她查了行车记录仪。 她发现,那辆宝马车从酒吧出来就一直跟着她,一直跟到出事的那个路口,王女士怀疑这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追尾,于是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在酒吧门口,王女士从副驾驶出来,坐上驾驶室启动车子后,那名男子先是绕到王女士车前观察了一下,然后就跟着女友开车紧紧跟在王女士车后。 两人一直开着宝马车紧紧跟随,一直跟到出事路口,然后故意撞上王女士。 王女士由于是醉酒状态,加上担心酒驾被查,只好乖乖掏钱。 民警有了线索后,很快将那一对小情侣传唤到派出所。 经过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们是恋人关系,已经通过这样的方式,成功骗了4个人,获取钱财4万多元。 而王女士的酒驾行为,也已经移交交警部门,相应的处罚还在受理中。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这个事件呢? 1、《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 。 本案中,王女士饮酒后驾车,若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便符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不仅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法律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2.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本案中,该男子及其女友故意追尾王女士车辆,以报警举报酒驾相要挟,索要8000元赔偿,其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王女士使用威胁手段,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已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他们利用王女士酒后驾车害怕被惩处的心理,实施敲诈行为,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 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王女士饮酒后开车上路,即便未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面临驾驶证被暂扣和罚款等处罚。这是法律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酒后驾驶行为做出的基本行政处罚规定 ,旨在警示驾驶者杜绝酒后驾车。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酒后不开车”绝非空话,王女士心存侥幸酒驾,既危害公共安全,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而那对情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蓄意设计“碰瓷”敲诈,妄图靠歪门邪道牟利,不仅践踏法律底线,更违背道德良知。 最终两人难逃法网,王女士也面临处罚,双双付出代价,唯有遵纪守法,方能行稳致远。 关注@猫眼学法 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信源:半岛晨报—2025年9月11日
浙江杭州,女子喝了酒后,从酒吧开车回家,半路被一开宝马的男子追尾,男子一下车就冲
茂彦学法
2025-09-12 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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