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仪式上男医生给了50000元作为彩礼。结果没想到,两人订婚两年后,男医生因不满两人聚少离多而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彩礼。可女大学生称,两人交往期间,她不仅付出了青春,就连身体都给了,要是全部退还彩礼,亏大了!双方协商未果后决定走法律程序,法院这么判了! 男医生在工作中沉稳干练,女大学生则青春活泼,两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相识,很快便被对方吸引,陷入了热恋。随着感情的升温,双方都认为彼此是可以携手一生的人,于是在家人的支持下,按照当地的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在订婚现场,男医生按照约定,给了女大学生 50000 元作为彩礼,象征着对这段婚姻的承诺和诚意,亲朋好友们也纷纷送上祝福,期待着两人早日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爱情在现实面前往往会面临诸多挑战。男医生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加班、值夜班,而女大学生则在校读书,学业任务也不轻松。两人各自的生活节奏和压力,使得他们聚少离多,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起初,他们还能通过电话、视频维系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沟通中的矛盾逐渐显现,彼此之间的误解也越来越深。 订婚两年后,男医生终于无法忍受这种长期分离带来的隔阂与疲惫,向女大学生提出了分手。对于这个决定,女大学生感到十分突然和受伤,但也无力挽回。而让她更没想到的是,男医生提出分手的同时,还要求她退还当初给付的 50000 元彩礼。 这一要求让女大学生难以接受。她认为,在这段长达两年多的交往中,自己付出了真挚的感情和宝贵的青春,甚至在身心上都投入了很多,两人早已超越了普通朋友的关系。如今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分手,却要自己全额退还彩礼,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感觉自己 “亏大了”。她觉得这笔彩礼是男方自愿给予的,是对两人感情的认可,不应该在分手时索回。 双方就彩礼退还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男医生为了追回彩礼,将女大学生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还全部 50000 元彩礼。 法院受理此案后,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这笔 50000 元彩礼是否应当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上。男医生的代理律师认为,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现在双方未能登记结婚,婚约关系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大学生应当返还彩礼。 女大学生的代理律师则辩称,两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订婚两年多,期间有过实质性的共同生活接触,女大学生在感情和时间上都有大量投入,彩礼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转化为两人交往过程中的共同消费,且分手的主要原因在于男医生,因此不应全额退还彩礼,甚至可以不予退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考量。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分手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考虑到双方订婚时间较长,且在交往期间有过一定的情感和生活投入,女大学生并非无故不履行婚约,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实际情况,判决女大学生部分退还彩礼。具体退还金额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彩礼的剩余情况以及实际付出等因素,酌情判定为 25000 元。 这起案件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传统习俗中彩礼性质的认定,也兼顾了公平原则,考虑到了双方在感情交往中的实际付出。它提醒人们,在婚恋关系中,不仅要珍惜彼此的感情,也要对财产问题保持理性认知,避免因纠纷伤害到曾经的情谊。同时,这也为类似的彩礼纠纷处理提供了一个参考案例,让人们更清晰地了解法律在这一领域的相关规定。
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仪式上男医生给了50000元作为彩
精致的老汉
2025-09-10 2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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