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一男子无故遭人殴打,其奋力反击。警方以互殴为由,对其罚款五百并行政拘留10日。男子不服,于是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男子周某开车去市里办事,准备将车停在某免费停车场,这时他看见一个女子站在一个空的停车位上,就让女子让一下。
可是女子刘某说,这个车位有车了,他们家的车过一会就来。
周某已经观察过了,停车场内只有这一个空位。他认为刘某人肉占车位不合理,于是下车请女子离开。
没想到,刘某不仅没有走,还骂周某欺人太甚,随后两人发生了争吵。突然,和刘某同行的毛某用手中的拐杖和拳头打周某的脑袋,而刘某也要挠周某的脸,周某无奈开始反击。
此时刘某的父亲刘某1看到刘某和周某正在撕打,于是从车后备箱里拿一把镰刀对周 某挥舞,并划坏了周某的衣服。
周某害怕开始后退,不小心摔倒在地,刘某1趁机骑在周某身上用拳头打他。而周某则用手护住头部的同时,找准机会狠狠的咬住了刘某1的中指不松口,直到警方到来。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双方是互殴,拟对双方进行罚款并行政拘留。而周某认为是对方先动手,自己是正当防卫,对警方的处罚不服,于是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周某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1、处罚无事实依据,处罚错误
周某表示,自己无故被刘某1等人结伙殴打,在孤立无助的被打过程中将刘某1手指咬伤实属正当防卫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和应惩罚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更不应受到行政处罚。
警方称自己受到不法侵害结束仍然用嘴咬住刘某1的手指,非本能还击行为不是客观事实。
2、处罚程序违法
周某表示,警方在2020年·14日对自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的事实是咬刘某1的手指头。而当天刘某被带到公安机关,并没有没有制作询问笔录,而在时隔很长时间的2020年·24日才对做的询问笔录,更是在2020年·30日对其的损伤程度进行委托鉴定。
在受害人刘某没有询问,损伤程度不明的情况下对自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严重违法。
3、处罚决定送达程序不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告送达只有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的送达方式
周某表示,警方在有自己联系方式,能够找到自己的情况下,不当面送达处罚决定书,告知自己救济的权利,而是在派出所门前张贴公告送达处罚决定书。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公安局的行政处罚。
而公安局则辩称: 1、处罚具有违法事实。
公安局认为:周某和刘某前期有厮打过程,且周某受到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仍然用嘴咬住刘 某1的右手大拇指,非本能还击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
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2、处罚证据充分
公安局认为: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周某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造成了刘某身体损伤的后果。
本案中搜集的刘某等人的笔录以及其他提供的证据均能证明周某伤害刘某1造成身体损伤的客观事实存在。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一、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本案中,公安局应查明周某因琐事咬刘中财手指头的行为是出于防卫意图还是斗殴故意,从而认定其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而公安局缺乏调查核实,认定事实不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本案中,公安局在有周某联系方式的情况下直接公告送达处罚前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故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应予撤销。
法院最后判决,撤销对周某的行政处罚。
公安局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但是依然败诉。
互殴还是正当防卫,真的很难分清楚!但是如果先挑衅再动手打人,而且是几人打一个,再定互殴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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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哥
互殴就是个大箩筐,难道我要让别人打到医院去,每年打人打死的少吗?难道别人打我我只能跑吗?要是几个人打我我跑不了只能挨打吗?
简单 回复 01-20 04:20
问得好,但那是你的事,我才不管你那么多,我又没啥好处。一句互殴一秒定性,省力省心省时。至于你说:“如果你遇见咋办?”,我有制服,别人打我叫袭警,我打别人叫执法,没有这个烦恼。
用户10xxx71 回复 01-20 06:11
没有视频的话很难认定,不可能光凭你的口述定性
董哥
判互殴就告他们,既然他们怕麻烦就多给他们找点麻烦。
华今朝
刀子捅进去,殴打开始,拔出来,殴打结束,再捅进去,殴打又开始,再拔出来,殴打结束,再反击就是互殴。
谷子 回复 01-20 13:16
拿刀捅就危及生命了,可以正当防卫,你这例子举的不对。
罗罗 回复 谷子 01-20 14:29
刀子拿出来的那一刻,侵害已结束,你再反击就不是正当防卫了,明白了吗?
用户16xxx78
没有正当防卫就没有法律!连自身安全都不能保护还能干啥?
不差钱
碰上较真的了。就为争这一口气。不过,以后如果要去警察局办事,或者再产生纠纷出现矛盾,他就不好办了
街角的人 回复 01-20 04:16
你说的,好像不出这事你去警察局办事就怎么好办了?……有了这个判决可以说不违法的情况下,谁也不敢为难他……
大白菜 回复 街角的人 01-20 09:01
没错,故意为难,没准又得上法院了
醉生梦死
你有关系就是被殴打,没关系就是互殴
SS 鲨鱼叔叔
以后谁打来 都不还手 直接投降没毛病
江淮布衣
打人的没事,被打还手的拘留你见过吗?
马山1976 回复 01-20 04:32
不新鲜了
哈哈 回复 01-20 14:16
有关系
路还长 别太狂
做的对不对不重要 就是得罚你
一棵树
没有互殴公安就不会工作了!还好意思上诉浪费国家资源!
称呼而已
这算什么!!!我被人又打又骂一天半最后没忍住吓了对方一下!还没碰到对方!对方直接躺下!我报警!对方的邻居亲戚都帮我作证!结果我被关了十天罚款一千!对方因为上了七十岁!不予处理!!!问我要一万块钱才肯和解!我不肯!结果我一个人被关了十天罚款一千!对方没一点事!!!
不要问我是谁 回复 01-20 01:30
出来干掉捉你坐的,在干掉一家
马山1976 回复 01-20 04:31
下次记住躲远点!要么就走进他家前报警,然后进他家就倒下
用户24xxx16
派出所判我把一群人群抠了,坐牢三日,这就是我的经历。这里是人间地狱,没有公平可言
M、李..
真正为民的警察有,但是不多
花好月圆
互殴是两面罚款,钱多!
美来
互殴就是搅屎棍
小王爷
明明白白告诉你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就是心存幻想。
用户15xxx30
互殴和正当防卫应该怎么划定呢。
熟悉的数字 回复 01-20 11:47
要么跑了要么死了,否则都是互殴
用户10xxx21
建议增加个人处理权,减少公安压力,减少经费
小狼狗打酱油
沈阳哪里的警察,具体资料呢?这才能让他们出名嘛!那些公家家钱不办事。。。。。。[哭笑不得]
缥缈之旅
怎么看?嘿嘿
我本善良
最近的负能量满满。
工蚁
应该明确规定 只要有人先动手就不能是互殴 只有谁先动手无法界定才能定互殴
驰名双标
打架双方只是不再打架了,社会就安定了!至于谁对谁错就不管了!这就是对公平公正的严重践踏
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
把警察都拉出去毙了
栗鼠蜀黍
真心觉得“互殴”这个罪名该被取消,真的太无耻了。
XYZ
昆山龙哥可不能白死啊,他的案子不是重新定义了正当防卫么?怎么还有互殴??
用户94xxx35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个巴掌拍不响。
暗夜行者
难得有一审就赢了的
用户83xxx31
这叫无故被打?打的好,拘的好,我国传统文化里就有先到先得,什么叫人肉站位,大冬天的,人家在外面站半小时,站着这个位置,等自己的车过来有啥错,你过去瞎逼逼,不揍你揍谁
明智嘅执著
动不动就是互殴?简直是耍流氓!难道事情没有前因后果的么?什么原因?谁挑衅?谁先动手?
额额额额_10
应废除互欧条款
东哥
现在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笑着哭]
红星闪耀曹轩
在处理这里案件时 确实很无语 认定主观、模糊。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
明月清风
互殴一出,要法何用?好人蒙冤,坏人高兴!
子木
根本就不存在互殴之情,打架总有先动手一方的
时光倒流
被殴打已经停止?你说停止就停止的么?
狂奔的蜗牛
互殴是谁想出来的,挺有才[狗头]
HRB
莲叶托桃
六极塘
[抠鼻]
迷迷糊糊
能跑不跑 能躲不躲, 以伤害为目的而不是以防止被伤害为目的 还有啥好说的
鬼多天师少
互欧有钱,正当无事
蔡贤
水发明的互殴一词?谁先动手谁主责不行么?
用户11xxx97
以后就直挺着挨打就好了,不然就是互殴,希望作出这种判断的人多遭遇
拷当当
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
振兴中华勿忘国耻
咩咩咩咩咩咩
那天那年
报警过后,你会发现警察代表正义这词,是多么可悲可笑。
创死你
也就是说几个人打一个,一个人可以反击,不构成互殴
习惯孤单
打架这种事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往死里打
微言大义
能罚两个为什么要罚一个?能省事为什么要调查?大家都是拿工资的嘛
有主的地瓜
毫无正义感,无道德准则。
屠狗宰鸡
自从有了互殴一词,警察叔叔容易太多了…
招财猫
讲理多麻烦,互殴、罚款、几分钟搞定,简单轻松罚款多。
用户62xxx18
先动手打人的要严惩不贷, 为何打人不能还手?
国泰民安
不能还手,不能还手,就是说不听。真被打死了,警察叔叔会抓人的,你们放心!
momo
我比较好奇的是,如果外国人入侵的时候,我们还手算什么?
用户17xxx29
互殴两边吃钱
暗影熊
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再逼逼其他都是扯淡
用户94xxx35
相当前刑法中的流氓罪。
薛拧
维护自身权益成本太高了,被人打了,也不管别的给你来个互殴,还得上法院费劲巴拉告才能撤回
友友
工厂一个同事在外面被打,别人公安局有人拘留都没有,就付了点医药费,一毛钱不赔,现在同事请了律师告到法院了,这事会出现什么结果大家伙来指教一下
用户10xxx31
东北阿拉斯加一向以暴力解决问题,不过有点背估计遇到了收了钱的奇葩南京法官
风再起时
为辽阳法院点赞,终于有对互殴说不的了!!!
自助餐千层供货商
那家人花钱找人了,你没花钱就判你互殴
火车
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有钱就是大爷,穷人谁天天有时间金钱和你打官司扯皮。
用户27xxx08
我记得有个人在家被几个人上家里打了定的互殴
〆壞小ぜ孩ぁ
包庇者就应该凌迟
大千世界一只蛙
这个男子不是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