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致多处骨折,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超70万!法院:赔付36万!女司机:闯红灯的是我他们,我也受伤了,赔钱的怎么还是我?难道谁弱谁有理? 这天,沈大妈(化名)驾驶一辆红色“老头乐”,载着老伴黄大爷(化名),在一主干道交叉口径直闯过红灯。 此时,李小姐(化名)正驾驶车辆直行,她没想到有人会闯红灯,来不及刹车,“砰”一声巨响,“老头乐”被撞翻在地,车身严重变形。 两位老人当场倒地不起,送医后诊断为:沈大妈和黄大爷双双骨折,需长期卧床。 因为医疗费、护理费、后续康复费用迅速累积,老两口一纸诉状,将李小姐、其所在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总额高达72.8万元。 交警调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 沈大妈驾驶“三无”车辆闯红灯,负主要责任; 李小姐在通过路口时未充分观察、未采取必要减速措施,负次要责任。 法院据此判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35万元; 李小姐所属公司承担律师费6000元;合计36万元由“正常行驶方”承担。 李小姐彻底懵了:“我绿灯正常走,她闯红灯撞我,结果我还得赔36万?那‘主责’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法律是按谁伤得重来判的?” 此事迅速引爆网络,观点两极分化: 有网友说,如果你学过科目一,你就知道过红绿灯车辆要减速,这就是李小姐次责的原因。 也有网友说,按交通法论事,无牌无路权、闯红灯出事故的车及其车主,就该是全责,正常行驶的车及车主就不应该赔偿。此事的判决与交通法不符。 还有网友说,谁闯红灯谁全责,而且是三无的老头乐,必须由老头乐全责并赔付轿车损失! 三无老头乐本就不该上路!无牌无照无保险,还闯红灯,等于开着‘马路炸弹’。这种情况下,守法司机凭什么赔钱?” 这起案件撕开了中国交通法治最尴尬的裂口——当“弱势违法者”遇上“守法驾驶人”,法律究竟该保护秩序,还是同情弱者? 法院依据现行法条判李小姐承担次责,技术上或许无错。但公众的愤怒,源于一种更深层的不安:如果遵守规则的人反而要为破坏规则者买单,那规则的意义何在? 更值得警惕的是,“老头乐”乱象已成公共安全定时炸弹。它们无牌照、无保险、无安全标准,却常年混迹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如家常便饭。 而一旦出事,受害者反成“加害方”,守法司机反成“赔偿人”——这不仅是法律的悖论,更是治理的失职。 真正的司法公正,不应止于“按比例分摊损失”,而应推动“谁违法谁担全责”的底线回归。 否则,今天的36万,明天可能变成360万—— 当违法成本低于守法代价,文明交通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法律可以体恤老人,但不能纵容危险;同情可以温暖人心,但不能扭曲是非。 否则,下一个被撞的,可能是你我; 而下一个被迫赔钱的,也可能就是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