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icon,男子买房2年后得知所在楼栋曾有2个人坠楼,吓得不敢住,要住中介

魔法山丘 2026-01-31 13:27:46

杭州余杭icon,男子买房2年后得知所在楼栋曾有2个人坠楼,吓得不敢住,要住中介退房!中介:“事情不是发生在卖你的那套房子里面,你们的房子不算凶宅……”网友: 买了一年多,快两年了,现在扯皮这个,还不是因为房价跌麻了 杭州男子买房2年惊知楼栋2人坠楼,中介拒退引热议:房价跌了才维权?真相没那么简单 杭州余杭的李先生最近愁得睡不着觉。两年前花光积蓄买下的二手房,本是承载家庭希望的港湾,却在一次和邻居闲聊时得知惊天秘密:所在楼栋曾先后有2人坠楼身亡。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让他和家人吓得连夜搬离,坚决要求中介退房,可中介的回应却让他更寒心:“事情不是发生在你买的那套房子里,不算凶宅,退不了。” 此事一经曝光,网友们的讨论瞬间炸开了锅。有人直言“买了快两年才扯皮,明显是房价跌麻了想找借口”,也有人反驳“换谁住这种楼栋都膈应,知情权被侵犯了”。一边是房主的恐惧与维权诉求,一边是中介的“边界界定”,这场纠纷的核心真的是房价涨跌吗?背后藏着的其实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购房痛点。 首先要明确的是,“凶宅”并非法律明确界定的概念,但它深深扎根于社会习俗与公众心理中。就像湖北鄂州法院曾判决的案例一样,“凶宅”的认定核心是是否符合普遍公众的心理认知——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足以让普通人产生心理不适的房屋,就应纳入这一范畴 。李先生面临的情况虽特殊,死亡事件发生在楼栋而非自家屋内,但对于注重居住体验的购房者来说,整栋楼的负面记忆带来的心理阴影,丝毫不亚于屋内发生的不幸。 中介强调“非本房不算凶宅”,看似有理,实则违背了交易的诚信原则。《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卖方和中介作为信息优势方,有义务告知影响购房者决策的重大信息 。楼栋内发生过两起坠楼事件,显然属于这类关键信息——换做任何一个家庭,知道这样的背景后,大概率会慎重考虑是否购买。中介刻意隐瞒,本质上已经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让李先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了购房决定。 再看网友热议的“房价跌了才维权”的说法,未免有些片面。房价波动或许是促使李先生坚决退房的诱因,但绝不是根本原因。试想,如果房子价格上涨,得知楼栋曾发生不幸事件后,他可能会选择忍气吞声继续居住,或折价出售,但这并不代表中介的隐瞒行为就是合理的。就像有网友说得好:“钱可以再赚,但住着心里发毛的房子,日子怎么过?” 居住的安全感和舒适度,从来都不是房价可以衡量的。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曾明确表示,是否为“凶宅”关乎当事人的购房目的,属于影响房屋交易的重大信息,出卖人故意隐瞒可构成欺诈,买受人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索赔。而法拍平台上的“凶宅”也都会明确标注,成交价仅为市场价的5到7折,这恰恰说明“非正常死亡”这一信息对房屋价值的巨大影响。中介既然知晓这一行业规则,却在交易时选择性隐瞒,无疑是对购房者权益的漠视。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场纠纷暴露了二手房交易中的信息透明化难题。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只能通过中介了解房屋情况,对于小区内的隐性负面信息,很难自行查证。就像李先生一样,住了两年才从邻居口中得知真相,这种“后知后觉”的伤害,远比房价下跌更让人难以接受。而中介作为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本应承担起信息核查与如实告知的责任,却为了促成交易刻意隐瞒,不仅破坏了行业信誉,也给购房者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其实,无论是房主、中介还是网友,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诚信是交易的基石。对于中介而言,与其在纠纷发生后强词夺理,不如在交易时主动披露关键信息,让购房者自主选择——愿意接受的可以享受价格优惠,注重居住体验的可以另寻房源,这才是公平合理的交易模式。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时也应多留个心眼,除了核查房屋产权、质量等硬性指标,也可以多和小区邻居沟通,了解居住环境的真实情况。 截至目前,李先生的维权仍在进行中。但这场纠纷已经给所有购房者和房产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房屋交易绝不能只看重利益,而忽视了最基本的诚信与尊重。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个安全、舒心的家,这份期待值得被认真对待。 你觉得楼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介是否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选择退房还是忍气吞声?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一起探讨房屋交易中的公平与诚信!坠楼故事 坠楼故事 坠楼小男孩 小伙坠楼 坠楼救人 情侣吵架坠楼 高楼坠楼 浙江坠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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