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判决下来,心里真不是滋味。 投毒的那位确实进去了,法律红线碰不得,这没得洗。 可转头看看小区里,那些平日遛狗不牵绳的“大爷”们,现在居然贴红纸庆祝胜利。 这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 合着折磨邻居这么久的噪音和狗屎,全是别人的错? 我觉得这事儿最别扭的地方就在这。 把一个被逼急了的极端个案按下去,反倒给不守规矩的人发了张“免死金牌”。 这种“胜利”,只会让他们以后更肆无忌惮。 法律解决了最激烈的冲突,却把那些细碎的、折磨人的日常矛盾给晾在那了。 咱们老实人在小区里走道,以后还得接着提心吊胆。 这哪是伸张正义,分明是助长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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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卫生组织说全世界每年平均5.9万人死于狗患。那么用老鼠药对付老鼠,和用毒药对付不纤绳的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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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为了救人使用管制刀具不违法,那么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使用毒药也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