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今天报道:“中国官方通报,涉及缅北明家电诈集团案的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2025年9月29日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 最高法院复核确认,2015年起以明国平、明珍珍为核心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多地设园区,为巫鸿明等多名“金主”提供武装庇护,共同实施电诈、开设赌场等犯罪,涉案资金超100亿元,还伙同相关电诈集团残害涉诈人员,致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评几句:明家电诈集团11名核心罪犯被执行死刑,是法治对极端恶性犯罪的有力回击——该集团武装护诈、残害同胞,致14名中国公民死亡、涉案资金超百亿,罪行罄竹难书,死刑判决既契合罪刑相当原则、告慰遇害者家属,也实现了跨境电诈打击“侦、捕、诉、审、执”全闭环;这不仅彰显我国“境外犯罪境内追责”的决心,更震慑了缅北及全球跨境电诈势力,为后续跨境治理、铲除电诈土壤奠定坚实基础,是守护民生安全、维护法治尊严的重要里程碑。
联合早报今天报道:“中国官方通报,涉及缅北明家电诈集团案的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琨君说
2026-01-29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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