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石垣市议会通过的所谓的“尖阁条例”来说,其目的到底是什么?这背后又说明了哪些问题呢?首先,该“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石垣市“行政管辖”范围,开篇便宣称钓鱼岛“隶属于石垣市行政区域”,从法理上为日本的非法主张背书,试图固化“日本领土”的虚假认知。在具体操作层面,条例规划登岛开展环境调查、垃圾清理等活动,这看似是生态保护行为,实则是为登岛寻找合法借口,谋求实现对岛屿的实地介入。 其次,“条例”提出确保周边海域航行安全,试图借此强化对该海域的巡逻管控,变相扩大地方行政力量在相关海域的活动范围,甚至试图赋予地方所谓“执法权”挤压中国在钓鱼岛周边海域的合法活动空间。 最后,“条例”中推进观光、教育和学术研究的内容,是想通过常态化的民间及学术活动,制造日本对该岛进行“有效管理”的假象,将领土争端转化为日常行政事务,渐进式地侵蚀中国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