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认定战争时期被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要求日方6个月内移交,逾期将依国际法

慕蕊看趣事 2026-01-28 10:55:58

中方认定战争时期被非法掠夺的首批18件文物,要求日方6个月内移交,逾期将依国际法启动后续程序。 这不是以往温和的呼吁协商,而是近乎通牒的通知,背后藏着对历史真相的坚守,更藏着对流失文物的深切牵挂。 在这18件文物中,有一块重达9.5吨的“大石头”格外受瞩目,它就是唐鸿胪井碑。 说它是石头,却远比普通石头珍贵千倍万倍,它不是天然形成的奇石,而是唐朝时期立下的“主权碑”,是实打实的国家重器。 这块石碑刻于公元713年,当时唐朝派遣鸿胪卿崔忻出使渤海国,册封渤海郡王,完成使命返程途中,在今天辽宁旅顺的黄金山脚下立下此碑,碑文清晰记载了册封始末,字字句句都印证着唐朝对东北地区的有效管辖,是东北亚地缘政治格局的重要历史见证。 连日本人自己都对这块石碑的历史意义有着清晰认知,称其为“中国国家主权石”,可就是这样一件承载着中国历史主权的文物,却被强行掠夺,在异国他乡躺了一百多年。 1908年,日军侵占旅顺期间,盯上了这块具有特殊意义的石碑,动用重型起重设备将其野蛮撬起,小心翼翼地装船运至日本,最终献给日本皇室,此后便一直收藏在东京皇宫内。 百余年来,中方多次就石碑归还问题与日方沟通,可日方始终以“皇室财产”为挡箭牌,拒绝任何形式的追索,哪怕是中方提出想派人前往查看、进行文物修复,都被日方无情拒绝,一块中国的文物,中国人想看一眼都成了奢望。 此次中方将唐鸿胪井碑列入首批追索清单,绝非临时起意,而是掌握了足够的铁证。随同照会一同递交给日方的,还有368份完整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来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等权威机构,涵盖了清末官员记录石碑被劫的奏折、日军当年的作战日志、运输命令。 甚至还有负责搬运的日军士兵的亲笔回忆,清晰还原了石碑被劫掠、运输、藏匿的全过程,连当时日军使用的起重设备型号、运输船的航线都有据可查。 铁证如山之下,日方再想以“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文物来源合法”等理由推诿拖延,已无任何空间。 除了唐鸿胪井碑,这18件文物还涵盖了商代青铜方鼎、唐代《五牛图》摹本、宋代山水画轴等多个品类,年代跨度从商周至明清,每一件都有着极高的历史与艺术价值,每一件背后都藏着一段屈辱的流失史。 比如那件商代青铜方鼎,1905年出土于河南安阳殷墟,1937年被日军随军文物掠夺队抢走,后辗转流入日本皇室,1947年被移交东京国立博物馆收藏,是商代青铜铸造技术的巅峰之作。 而京都藤井有邻馆收藏的唐代《五牛图》摹本,虽非真迹,但临摹于宋代,完整保留了原作风貌,1923年被日本商人以非法手段从中国收藏家手中购得,按照国际公约,这类通过非法交易获取的文物,所有权本就不受法律保护。 中方此次态度从“温和呼吁”转向“通牒式要求”,根源在于日方长期以来的消极应对。近年来,中方多次就流失文物归还问题与日方沟通,可日方要么推诿拖延,要么拒绝承认文物的掠夺背景,甚至有日本私人收藏家将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拿到国际市场拍卖牟取暴利。 2025年10月,一件被证实为日军掠夺的清代乾隆年间玉璧,在东京一场拍卖会上以2.3亿日元成交,日方不仅未阻止,反而为拍卖活动提供合法备案,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违背了国际公约基本精神。 此次中方的要求,完全符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相关规定,该公约明确指出,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无论文物被转移至哪个国家,无论时间过去多久。 目前,日本政府尚未就中方照会作出正式回应,但部分日本文物机构已发声,东京国立博物馆发言人仍坚称馆内中国文物“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拒绝移交,而日本国内也有理性声音,历史学家池田大作就曾多次公开表示,日本近代掠夺中国文物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归还文物是日本应尽的责任。 这些流失的文物,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更是近代中国遭受侵略的历史见证。 中方下达6个月的期限,不仅是要求文物回归,更是希望日方正视历史、尊重事实,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 每一件文物的回归,都是对历史正义的维护,都是对民族情感的慰藉,相信在铁证与国际法的支撑下,包括唐鸿胪井碑在内的18件文物,终将跨越百年风雨,早日踏上回家的路。 官方信源: 人民网:《我国通过外交途径追索18件流失日本文物 唐鸿胪井碑在列》 国家文物局官网:《唐鸿胪井碑追索工作进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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