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判决书显示,因为小区内狗乱撒尿等现象,才导致发生毒狗行为,从这一点看,毒狗人不是事件的因,却承担了不文明养狗的果。 小区狗乱撒尿、烈性犬不戴嘴套,可真正不文明养宠的人毫发无伤,投毒者扛下所有,女狗主还借着法律对投毒定义的模糊点成了被追捧的对象,这世道未免太双标。 维权的初衷本应是守护公道,可这场胜诉压根没解决根上的问题,小区狗患该咋还咋,没养狗的住户依旧活在困扰里。凭什么守法的普通居民要为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买单?总不能让人类的生活空间,硬生生迁就不被管束的狗。 这场官司赢了法理,却输了人心,因为它没真正平衡养宠和不养宠群体的权益,反而让矛盾的核心被掩盖。真正的解局从不是单纯定谁的罪,而是让不文明养宠者付出该有的代价,划定养宠的清晰边界。你觉得该用什么办法,才能真正治住小区的不文明养宠行为,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