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个乡下亲戚,当时计划生育,她生了两个女儿以后还想生个儿子,两口子就跑去了广东。他们在广东第一胎又生了个女儿,那肯定是不可能带回去的,养到两岁的时候吧,就送给了一对铁路上工作的夫妻。对方家庭条件相当好,但生不了孩子,他们给了我亲戚3千块的“营养费”,九几年3千块挺多的了。对方家庭的确有实力,也很有诚意,女孩在他家培养得很好,到六七岁的时候还发过照片给我亲戚看,能歌善舞的,性格活泼开朗。我亲戚放了心,从此就再没联系过了。男子送养亲生子获4万元不构成犯罪这个我是理解的,自己经济条件差,把小孩送给能好好抚养他的家庭,未尝不是件好事,4万块真的不算很多。反而检方相信这个男的说,是在这个女的跟他接触熟了以后两人才发生关系,因此也不构成强奸,这点令人质疑。女的有精神病,没有自我防护能力,很难说她就是自愿的,所以这件事实在是难以考证了,只是出于人性来说,男的自己经济条件差,还会捡个漠不相识、神志不清的女人回来养着,过两三个月才下手,听起来不太可能。女人实在可怜,当年已精神病走失的时候,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家人既然不管她,有个地方收留比四处流浪喝脏水还是要好一点。而且如果这个男的被判刑,女人该怎么办呢,他们的孩子又该怎么办呢。估计检方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也是考虑了这些实际因素吧。 男子送养亲生子获4万元不构成犯罪
我以前有个乡下亲戚,当时计划生育,她生了两个女儿以后还想生个儿子,两口子就跑去了
杜袭深聊娱乐
2026-01-25 11:56:57
0
阅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