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个月迟到19次,被公司开除!女子不服,起诉公司称因为电梯人太多了!法院判了

乐菱说社会 2026-01-25 10:26:04

女子两个月迟到19次,被公司开除!女子不服,起诉公司称因为电梯人太多了!法院判了! 看到公司把自己开除,蔡某委屈极了!自己在公司干了十几年,领导看她岁数大了,以迟到次数多的理由把她开除! 但她觉得自己不是“故意迟到”,而是被生活逼到了墙角。 每天早上,她要照顾痴呆的婆婆、送生病的女儿去医院复查,还得处理亡夫留下的各种琐事。就这,她还能坚持上班,已经够拼了。 结果呢?公司盯着她那“几分钟”的迟到不放,一纸辞退通知直接砸下来,连句体谅都没有! 更让她气不过的是:全公司谁没迟到过? 有人迟到半小时都没事,轮到她,5分钟都成了“严重违纪”? 她解释说办公楼电梯早上排长队,1楼挤得像早高峰地铁,手机打卡还老因信号问题失败——这些客观困难,公司不但不解决,反而全算在她头上! “我迟到总共才69分钟,一个月!平均一天不到3分钟!耽误工作了吗?客户投诉了吗?业绩掉了吗?” 蔡某在法庭上几乎带着哭腔反问,“难道打工人连一点容错空间都没有?非得卡着秒表上班?” 公司辨称,蔡某的迟到习气并非偶发,而是持续多年。公司已对蔡某多次给予明确警示,也给予过她改正的机会,但蔡某仍然我行我素。公司只能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公司对员工执行劳动纪律的尺度是统一的,没有厚此薄彼。 法院认为,某公司和蔡某及其他员工谈过迟到问题,经过公司警示后其他员工均积极改善考勤情况,故某公司的辞退处理一视同仁,并非针对蔡某一人。 此外,蔡某在2024年6月6日被公司领导面谈后,当月迟到次数明显减少,这表明其所称的迟到原因是可以采取措施予以规避的,故法院对蔡某关于迟到原因的主张均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蔡某败诉。理由是:“你早知道电梯挤,为啥不早点出门?”“家庭困难不是违反纪律的理由。”——这话听着冷冰冰的,好像打工人就该是机器人,家里天塌了也得准时打卡。 网友吵翻了: 支持公司的:“规矩就是规矩!你迟到别人不迟到,说明问题在你。同情不能当饭吃,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力挺蔡某的:“资本家眼里只有考勤机,没有活生生的人!要是老板娘自己守寡带病娃伺候老人,看她能不能‘提前半小时出门’!一个社会如果只教人守规矩,却不给人留活路,那这套规矩,迟早会被愤怒撕碎!” 中立但扎心的:“制度没问题,但执行太机械。一个干了15年的老员工,就因为几分钟迟到被一脚踢开?公司的人情味呢?” 蔡某被辞退,很多人喊“惨”,但真相是:不是公司太狠,而是规则早有言在先,她自己一次次选择无视。 她在这家公司干了15年,不是新人,更不是不懂规矩的“小白”。公司上下班时间清清楚楚——9点上班,她却常年踩着9:05、9:08打卡,偶尔不迟到,说明她完全能做到准时,只是“不想”或者“懒得”提前那几分钟。 她说电梯排队、信号不好、家里困难……听起来让人心软,但问题在于:这些理由,她从来没正式向公司申请过弹性考勤或特殊安排。既没走流程,也没提供证明,却指望公司“自动体谅”?职场不是家庭,同情不能替代制度。 更关键的是——她不是偶发迟到,而是在被多次警告后变本加厉! 公司领导专门找她谈话,当月迟到次数立马减少;可下一个月,又疯狂迟到14次!这不是“客观原因”,这是典型的“你管我我就收敛一下,你不盯着我就照旧”。说白了,就是把公司的宽容当软弱。 而且,公司不是只针对她一个人。其他员工同样面临电梯排队、同样用同一套打卡系统,人家怎么就能准时?为什么别人能调整作息、提前出门,她就不能?把个人生活的混乱,当成违反劳动纪律的通行证,这公平吗? 法院判得一点没错:家庭困难值得同情,但不能成为长期违纪的挡箭牌。公司若对老员工破例,那对守规矩的年轻人是不是另一种不公平?管理一旦开了“看谁惨就放水”的口子,制度就形同虚设。 真正的职场尊重,不是纵容,而是对规则的一视同仁。 蔡某的遭遇令人唏嘘,但她的败诉恰恰提醒所有人: 在职场,同情有限,规则无情。你可以不容易,但不能因此要求全世界为你破例。 否则,守规矩的人寒心,企业的底线失守——最后崩塌的,是整个打工人赖以生存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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