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旗,男子游明虚构身份,用一些软件结识未成年女性。先“嘘寒问暖”“用钱引诱”

梅姐说法 2026-01-20 11:54:47

河南社旗,男子游明虚构身份,用一些软件结识未成年女性。先“嘘寒问暖”“用钱引诱”骗取信任,接着哄骗或胁迫女孩发隐私信息,还以公开隐私要挟进行精神控制,多次在面包车、出租屋、宾馆等地对她们实施猥亵。最终法院的判决让人大快人心! 深圳新闻网于2026年1月20日07:30分报道了此事。 据报道,游明(化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竟然虚构身份信息。然后把目光盯上了某些社交软件,专门在上面寻找未成年女性下手。 游明一开始装得可好了,对那些未成年女孩“嘘寒问暖”,就像个贴心的大哥哥。他还时不时地用钱财去引诱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让她们觉得自己遇到了好人,慢慢就放松了警惕。 等女孩们信任他之后,游明就露出了丑恶的嘴脸。他开始哄骗女孩们发自己的隐私信息,要是女孩们不愿意,他就用公开隐私来威胁她们。 女孩们年纪小,哪里经得住这样的吓唬,只能乖乖听话。就这样,游明对女孩们进行了精神控制,让她们不敢反抗。 小花(化名)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游明不仅隔空对小花进行猥亵,还约小花见面。见面之后,他更是丧心病狂地强迫小花发生了关系。 而且,他还不止在一个地方作案,面包车、出租屋、宾馆都成了他犯罪的场所。小花一次次地遭受他的侵犯,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大家说,遇到这种事,女孩们该有多绝望? 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游明的罪行远不止这些。 从2022年起,他先后对5名未成年女性(其中还有一名幼女)实施了强 奸,对1名未成年女性进行了强制猥亵。 他的这些行为,让人听着就让人触目惊心,游明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从受害者家属的角度看,肯定是愤怒、心疼,自己的孩子遭遇了这样的不幸,换做谁都无法接受,肯定希望法律能严惩游明,给孩子一个公道。 游明虚构身份,对多名未成年女性实施 强 奸 和强制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呢? 这个案子的证据比较特殊,游明还拒不认罪。 在审查起诉时,围绕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展开了讨论。 毕竟这些未成年女孩年纪小,会不会因为害怕或者其他原因,陈述的内容不准确呢? 而且游明不认罪,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困难。 那么,法律上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不能仅仅因为被告人不认罪就轻易否定。 虽然游明不认罪,但是被害人陈述可信,并且还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 在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物证、证人证言等,都能和被害人的陈述相互佐证。 从《刑法》来看,游明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 奸 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 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 强 奸 论,从重处罚。强 奸 妇女、奸 淫 幼 女 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游明不仅 奸 淫 了幼女,还强 奸 了多人,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 猥 亵 他人或者 侮 辱 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游明对未成年女性进行强制 猥 亵,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2025年9月29日,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10月31日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游明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大家觉得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呢?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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