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10人聚餐花1262元,9人偷偷溜单,留下1人拒买单:爱起诉就起诉!

慧贞论小姐姐 2026-03-12 11:11:35

离谱!10人聚餐花1262元,9人偷偷溜单,留下1人拒买单:爱起诉就起诉! 重庆这家餐馆的经历,堪称“年度最离谱买单现场”!10人聚餐从傍晚吃到深夜12点,消费1262元后,9人竟集体“消失”,只留下张先生一人面对账单,后续操作更是让店主气到冒烟。 据餐馆老板郑先生回忆,当晚这桌客人吃得十分尽兴,全程热闹非凡,谁料散席时竟上演“集体溜单”戏码。等店员上前结账时,桌上只剩一脸懵的张先生,他坦言自己没带钱,这顿饭是朋友组局,本该组局者付款,可现在对方电话打不通,自己实在无力支付,希望能留联系方式,第二天再转账。 无奈之下店主报了警,民警联系上组局者,对方却称自己也没钱,需要筹钱。在警方协调下,张先生写下承诺书,押下身份证,明确答应次日18点前结清餐费。可没想到,这只是“甩锅”的开始。 12月12日,餐馆再次联系张先生时,他直接翻脸不认账,声称自己无力买单,让餐馆爱起诉就起诉。店方试图联系其他9位就餐者,可这些人要么拒接电话,要么明确表示不愿承担费用,当初承诺筹钱的组局者更是直接失联,电话再也打不通。 目前,餐馆已准备依据承诺书起诉张先生,店长陈先生明确表示:“承诺书是他签字画押的,我们一定会坚持追讨餐费,不能让商家白白蒙受损失。” 这起事件瞬间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怒批:“9个逃单的根本不是朋友,纯粹是坑队友!吃得起饭付不起钱,做人一点诚信都没有”;也有人替张先生叫屈:“他也是被连累的,但签字承诺了又反悔,确实不占理”。 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这事一点不复杂。根据《民法典》规定,10人共同聚餐构成“多数人之债”,属于共同债务人,商家有权要求任一就餐者支付全额餐费。而张先生在警方协调下写下的承诺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不能以“朋友没给钱”为由反悔。简单说,餐馆起诉张先生大概率会胜诉,张先生支付全额后,可再向其他9人追偿每人126.2元的分摊费用。 更值得警惕的是,逃单可不是“小事”。此前江门就有两人多次恶意逃单消费7000余元,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通海县一男子17家店逃单8000余元,也因诈骗罪获刑9个月 。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单次逃单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或罚款。 这起事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聚餐前一定要明确付款方式,是AA还是专人请客,提前说清避免纠纷;同时不要随意签署承诺书,签字即代表承担法律责任,不能轻易反悔。而那些逃单的人,看似占了便宜,实则丢了诚信,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你觉得9位逃单者该承担责任吗?餐馆起诉能顺利要回餐费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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