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订,关系到每一位教师的、迫在眉睫的问题应该是解决职称评聘分离的怪圈。 笔者学校的一位老教师,今年6月份退休,虽然他三年前就评上副高,但估计到退休那一天,他也无法晋级到7级岗位上了。 我校7级就5个岗位,在岗的5位教师不退休,其他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晋升。 这就是评聘分离带来的尴尬局面——明明评上副高了,但人却一直在8级岗位上,直到退休也没有享受到副高职称的工资福利,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退休工资比7级岗位上退休的同事低很多。 评聘分离的初衷是为了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不能躺平“吃老本”,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失去了它应有的温度。 岗位设置少,一些没有门路的优秀教师即使评上职称,也被评聘分离卡在最低岗位上,激励作用不大,还打击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是太得不偿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