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寡义!”江苏,女子身患重病,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下降,丈夫却把她送回娘家,让岳母照顾,2年后,女子被诊断脊髓损伤,截瘫,丈夫只给了2万元,借口他要还房贷,要养孩子,还准备起诉要和女子离婚,便再也不给妻子医药费。女子无奈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杜某得的是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这种病会反复攻击视神经和脊髓,一开始只是右眼视力骤降,她还抱着能治好的希望,拉着丈夫杨某的手,求他陪自己去医院。 杨某那时还会敷衍,说工作忙,让她自己先去,等他空了就来。谁曾想,病情进展得比想象中快,半年不到,杜某右眼彻底失明,左眼视力也跌到了0.1,连走路都要扶着墙,生怕撞到东西。 2022年7月的一天,杨某雇了辆面包车,把杜某的衣物和日常用品一股脑搬上去。 他没提前和杜某商量,也没和岳母打招呼,只是把人送到门口,拎着她的包递过去,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你妈照顾你方便,我那边要上班,还要管孩子,顾不过来。” 杜某攥着他的衣角,指尖因为用力微微发颤,她想求他别走,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声的哽咽。杨某掰开她的手,没有回头,关上车门就走了,车尾气飘了岳母一脸,老人抱着女儿,站在烈日下,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这一住,就是两年。杜某的母亲今年62岁,原本在小区里做保洁,为了照顾女儿,她辞了工作。 每天凌晨五点,老人就起床,先给杜某翻身擦背,再熬中药,然后做软烂的早餐,一勺一勺喂进杜某嘴里。杜某的视力越来越差,情绪也跟着崩溃,常常半夜哭着喊杨某的名字,喊着要回家。老人只能坐在床边,一遍遍地拍着她的背,说“他会来的,他只是忙”,可这话,她自己都不信。 2024年3月,杜某突然连抬手都做不到,双腿彻底失去知觉。紧急送医后,诊断书上的“脊髓损伤、截瘫”像一把锤子,砸得这个家支离破碎。 后续的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杜某被评定为多重残疾贰级,终身需要专人照料。为了给她治病,母亲拿出了攒了十几年的养老钱,舅舅阿姨们也各自凑了钱,前前后后垫付了10余万元医疗费,每一张缴费单,都被老人压在枕头底下,不敢让杜某看见。 杨某只在杜某确诊那天,托人送来了2万元。送钱的人还带了句话,说这钱是孩子的学费,让杜某母亲先挪用,以后要还。 杜某躺在床上,听见这话,眼泪瞬间涌了出来。她拿出手机,想给杨某打个电话,却发现自己早已被拉黑。微信发过去,是红色的感叹号,她这才明白,这个男人,是真的要把她彻底推开了。 后来,杜某的母亲辗转联系上杨某,电话接通的瞬间,那边传来的却是冰冷的推脱。“我要还房贷,每个月几千块,孩子要上学,补习班、生活费,哪一样不要钱?我已经起诉离婚了,我们感情早就没了,我没有义务再给她花钱。”说完,电话被直接挂断,再打,就是无法接通的提示音。 杜某没有收入,没有劳动能力,连基本的生活都要靠母亲支撑。 走投无路之下,她在亲属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承担医疗费,并支付扶养费。她坐在轮椅上出庭,身上穿着母亲特意洗干净的衣服,左眼勉强能看清法官的轮廓,却看不清杨某的脸。 法庭上,杨某提交了房贷合同和孩子的学费缴费单,反复强调自己经济困难,还说杜某的病是无底洞,他实在无力承担。法官当庭核查了杨某的收入证明,发现他在一家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月收入稳定在1.2万元以上,房贷每月仅3800元,孩子的学费也远不到他口中的数额。 法官的话,字字铿锵。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不会因为一方起诉离婚就自动免除。 杜某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法定需要扶养的情形。杨某将杜某送至娘家后,既未履行经济供养义务,也未承担生活照料责任,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结合杜某的治疗需求、双方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法院最终判决杨某给付杜某医疗费、扶养费合计5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杜某的母亲捂着脸哭了,杜某也流下了眼泪,这眼泪里,有委屈,有无奈,也有一丝终于被公平对待的释然。 这笔钱不足以覆盖全部医疗费,却让杜某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婚姻的意义,从来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法律守住了杨某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提醒着所有人,夫妻一场,风雨同舟不是一句空话,相互扶养,才是婚姻最该有的模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