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男子去旅游,为了节省电,把家里的所有电器都拔了,只留下冰箱,谁料,旅游

茂彦学法 2026-03-07 17:04:56

河南新乡,男子去旅游,为了节省电,把家里的所有电器都拔了,只留下冰箱,谁料,旅游11天回来,电表竟显示竟用了200多度电,他赶紧找来电工排查,发现,他家电闸上多了两根电线是接到地下储物室,男子找物业,物业说是保安临时住的,可谁偷的电说不清,男子气得报警,结局让他傻眼。 大年27,朱先生带着一家老小出门旅游,因为要出去一段时间,为了节省电,出门前他特意把家里的所有电器插座都拔了,考虑到冰箱有一些食物,所以就留下冰箱插座没有拔。 出门的前一天,朱先生的妻子去物业交了500块电费,当时她看到电表显示还有951度电。 一切安排妥当后,一家老小开开心心出门了,他们一直从年27玩到正月初八,前后加起来一共11天。 旅游回到家,一切又都恢复如初,家里的电器也重新打起来。 朱先生的妻子为了更精准地了解冰箱的耗电情况,回到家后她首先特意去看了下电表。 这一看直接把她吓得不轻,出门前她清楚的记得电表显示951度电,可如今只剩下692.8度,也就是11天的时间,他们家就用去了258度电,相当于一天用20多度电。 这太不正常了,一台冰箱不可能耗电那么多,她赶紧告诉朱先生,朱先生一看,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夫妻俩赶紧到物业说明情况,一开始物业找理由推脱,最后朱先生叫得急,他们才安排了电工配合检查。 这一检查发现,朱先生家的电闸多出了两根电线,线路一直接到地下储物室,而这个储物室不是他们家的。 朱先生打开房门后,储物室里空无一人,但房间里却异常温暖,像“澡堂子”一样,里面的大功率电暖气24小时持续运转。经了解,这间储物室竟是物业保安的临时住所。 朱先生找到物业,希望他们能帮忙解决这个事,可物业一拖再拖,今天说经理不在,明天又说让朱先生等等。 朱先生气不过找来媒体帮忙,记者跟着朱先生来到小区物业公司。 物业负责人承认保安确实住在储物室,但表示“不清楚是谁接的线”,还声称公司从没给员工提供过住宿,是保安“私自入住”。 ​ 但保安否认电线是自己接的,还声称“不知道是谁干的”。 ​ 小区的电工也表示“不清楚是谁接的线”。 记者问物业负责人,既然是保安住进去的,平时储物室的钥匙谁保管,小区各种设备平时多久查一次? 物业负责人听了顾左右而言他,根本回答不到点上。 他说保安住进去大概有3个月了,记者问他既然住进去那么久了,你们每个月一次设备检查,为什么没有查到朱先生家多出了两根电线。 物业负责人回答不上来,最后表示,让朱先生报警,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如果是个人行为他们会秉公处理,该罚的罚。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面我帮你顺着原文风格、自然接下去,你直接复制就能用: 有人说,无论如何,物业都脱不了干系,毕竟交了物业费,不说是不是他们的人干的,单凭他们长期疏于管理、对小区用电安全视而不见这一点,就已经严重失职。 保安在储物室私自居住长达三个月,大功率电器长期偷偷使用业主家电,物业既不巡查、也不制止,更没有及时发现私拉乱接的电线,明显是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 业主正常缴费,却平白无故替别人承担高额电费,还面临电路安全隐患,无论是谁接的线,物业都应该承担管理责任,给业主一个明确说法和合理赔偿,而不是一味推诿、拖延,把所有问题都推给警方、推给不知情,让业主独自受委屈。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朱先生家的电闸被人私接偷电,保安长期住储物室,物业3个月未巡查、未制止、未发现,明显未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维护秩序”的法定义务,依法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不知情”甩锅。 对此,大家怎么看?

0 阅读:76
茂彦学法

茂彦学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