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20岁的小伙子到外地出差,长夜漫漫他就有了非分之想。在网上找寻了一个女网友,虽然女子已经40岁了,但是网上挂的照片明艳动人。没想到约过来的女子直接就搞事情了,进屋之后没多久,冲进来4个彪形大汉,直接让男子给5000元。男子害怕的直哆嗦、吓得立马打钱、也没敢报个警。 事后男子才想起拨打电话报了案,女子被抓之后直接说:我一分钱没花,我就是劫富济贫。 (本新闻参考来源:法制进行时报道) 不怕强盗不讲理,就怕强盗讲道理。这个女子强词夺理,义正言辞。意思就是说她欠债了,她是穷人。抢来的钱,救济自己就是劫富济贫,所以她没罪...... 我们先来看下案件的详细吧。 一个20岁的小伙子张某,被公司委派去北京出差。 当时约定的是398元一晚的连锁酒店,这份工作是小伙子的第一份工作,所以他兢兢业业,听从指派出差。 可是到了晚上,张某寂寞难耐,一个人躺在空落落的房间里,辗转难眠。所以,他就有了非分之想。 可是,要从哪里约个女子过来陪伴自己呢?张某就上网搜索,在社交平台,他看到了李某的信息。 但是李某的社交平台上,标注的年龄是40岁。张某也不“挑食”,先加了联系方式再说。 互相加为好友之后,张某就看到李某的朋友圈里,真的是非常的“惨”。 就看到李某发过一个朋友圈是:自己的母亲生病,她去借钱给母亲做手术,现在一个月要还款6800元。 还有一个朋友圈是,李某每天晚上到闹市附近摆地摊挣钱,卖一串烤肠,可以赚取3块5毛钱。 然后,李某还发了一个朋友圈,那是自己女儿的三好学生奖状。 李某也分享了自己的生活日常,虽说是个40岁的“大姐姐”了,长相也是甜美型,一眼入迷的那种。 结合朋友圈的真实性,张某认为,李某也是生活所迫,可能无奈下海。于是就把自己酒店的地址、门牌号发了过去。 没一会,李某如约而至,走进房间之后,并没有办事。 李某也就是在房间里坐了一会,似乎在等什么人。 人还没有等到,但是李某开口跟小伙子张某说:“我直说了吧,你给我转5000元吧,不然他们不会让你走的。” 这话一说,张某后背凉凉的。他说:“我们不是说好500块......”话还没说完,房门就被打开了,进来4个彪形大汉。 张某一下子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人 跳”。无奈,张某也不敢报一下警啊,毕竟自己涉世未深,才20岁而已。 吓得浑身发抖的他只能打开手机,给对方把钱转过去。李某离开的时候还说:你20岁,我40岁,你就叫我一声姐姐吧,我收取的是“时代差价”。 之后便扬长而去。 他们离开之后,张某才敢拨打电话报了警。 当李某被抓之后,办案人员告诉张某,这个李某是个惯犯,使用同样的话术骗取了4名外地的男性。 而李某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却开始哭穷:“我的命很苦,我生活困难。我这么做,不过就是在劫富济贫。我自己很穷,救济的是我自己。” 殊不知,李某是把自己的生存压力,转嫁成对于更弱者的暴力。 案子的判决也下来了! 李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判1年2个月;小伙子张某涉嫌非法交易,被处以行政处罚。 本案释法: 女子约男子去酒店,但是女子带了几个男性去敲诈勒索,转走男子5000元。女子另外还使用同样方式骗走4位男子钱财。女子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位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迫使对方交付财物,此举构成敲诈勒索罪。 女子以约见作为手段诱骗男子相见,其实就是伙同多名男子设局,使用言语威胁、人身控制让男子给钱,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和预谋性。 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女子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男子虽然是受害人、也是犯罪者,他想要实施金钱媒介的行为,这就存了不法之心,也将要面临惩罚。 当然,李某的家庭背景也被调查,她母亲确实生病了,所有的透析费用都由相关部门以及基金协会来兜底了。女儿的助学金也经过正规流程认领。 法律会去惩罚每一场错误,但是也从不会放弃救赎的可能。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