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隐形加班”? 说实话,如今国内有2亿自由职业者的情况下,个人能有份稳定的

绮闲言 2026-03-05 22:59:04

还有“隐形加班”? 说实话,如今国内有2亿自由职业者的情况下,个人能有份稳定的工作,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 但是,今天代表陆铭提出的“隐形加班”的事,还是让自己大吃一惊。 按照陆代表的说法,工作与生活边界模糊,导致员工深度疲惫。通过数字工具无休止入侵员工私人时间,使得个体长期处于“在线待命”状态,生活品质严重下降。且加班补偿机制严重缺失,加剧了劳动不公。 因此,陆代表提议,优化《劳动法》关于工时、累计加班工时。加强整顿,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也有便捷保密举报通道,优化加班事实的认定规则,降低维权成本。 这样的提议,不用说,肯定会得到员工们的热烈欢迎。要知道,陆代表还有数据说明。说是有60%的员工在免费加班,仅26.5%的员工能获得加班费。 很显然,陆代表这些精准大数据,已经让“隐形加班”这种现象曝光出来了。不知道,他的这些数据是怎么得到的?又是如何统计的? 多年来的宣传,我们都知道了,在欧美国家中,工作与生活分的非常清楚。属于个人的时间,与工作有关的一概不做。所谓的,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 当然了,我国出台的《劳动法》,尽管经济学家张五常早早就预言,这不是好事,国内也有经济学者提出异议,但是,严格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还是出台了。 有关加班的计算以及费用,该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对劳动者保护周到的法律,实际上并不对劳动者友好。反而,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门槛。 就说这个隐形加班的问题吧。对每一个劳动者来说,工资和待遇都是个人认可的,是否接受加班,或者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完全有足够的选择权。 若是不满意加班规则,或者对加班费用不满,或者对“在线待命”不接受,完全就可以拍拍屁股,此处爷不留,自有留爷处。 另外,要是劳动者对这份工作满意,也能够接受“在线待命”,也能够接受免费加班,这就是劳动者自我选择了。或许,劳动者看重的是企业未来发展,或者学习技术,或者追求个人职务提升,都会出现这些免费加班的情况。 毕竟,当劳动者有足够的自由选择权,没有被企业强制时,免费加班也吧,或者“在线待命”也吧,这都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此时,别说外人了,就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也是多此一举。哪怕有便捷保密的举报通道,除非要辞职了,一般来说,没有员工会主动举报的。 对劳动者保护的愈全面周到,只会导致企业减少劳动者,或者采取变通办法的。比如,劳动派遣就是新劳动法出台后的一种特殊形式。 再说了,这个隐形加班问题在外卖或者网约车行业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来就是“计件工资”,难道非要搞成“员工加班”吗? 在如今劳动者多,工作岗位少的现实中,提高企业违法(劳动法)成本的事情还是少些计较。 每年毕业的上千万大中专学生,更需要工作岗位,至于隐形加班问题,还是留待企业多了,为了招聘和留住员工,企业自然会提高薪酬待遇,也包括加班工时以及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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