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去参加同村白事酒后返回路上,经过村里一棵树龄达160年的枫香古树

才思敏捷精灵 2026-03-03 09:28:21

广西柳州,一男子去参加同村白事酒后返回路上,经过村里一棵树龄达160年的枫香古树旁时,被树上折断掉落的枯枝砸中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男子家属万分悲痛,预追究古树所有人责任。而所有人表示,古树枯枝掉落曾砸中村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已向林业站报告要求处理,让其找林业局。林业局认为,该古树已枯死并已注销,林业局不应当承担管理人责任。男子家属将来回踢皮球的古树管理人及林业局一起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的! ​2024年6月21日傍晚六点多,刚吃完白事酒的融安县东起乡红日村上大陂屯的村民黄某祥,骑着电动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他踩着熟悉的村路往家赶,满心都是卸下应酬后的轻松。 这棵百年古树是村里的老地标,谁也没料到枯枝会突然夺命。 一声闷响过后,黄某祥倒地,一个家庭的幸福就此破碎。 颅脑损伤的致命伤,让他没能留下一句遗言就匆匆离世。 白发双亲痛失爱子,妻儿没了依靠,家属的悲痛无处安放。 他们只想为逝者讨个公道,却撞上了层层推诿的冰冷壁垒。 古树所有人称早已上报隐患,一句话就把责任推给主管部门。 林业局以古树已注销为由,直接主张自己无需承担管理责任。 两边来回踢皮球,把受害人家属逼到了求助无门的境地。 这棵160年枫香树早已枯朽,此前枯枝还砸坏过村民的房屋。 村委按流程上报后,林业局仅在系统内完成注销,却没做任何实地处置。 古树保护牌依旧挂在树干上,危险悬在头顶,始终没人清理。 依据《民法典》与广西古树保护相关条例,林业局是法定管护主体。 哪怕走完注销流程,未摘牌、未告知、未排险,管理责任就从未消失。 这种重纸面流程、轻实地防护的做法,根本就是对生命的漠视。 法院的判决终于给了家属公道,林业局担70%责任赔偿18万余元。 这一判罚狠狠打脸“注销即免责”的歪理,守住了法治与公平的底线。 也给所有公共管理单位提了醒:责任二字,从来不能甩锅推脱。 生活里,这样的安全盲区从来不在少数。 危树枯枝、破损设施、危险路段,总被当成小事视而不见。 可意外从不会提前预警,一次疏忽,就是一生无法挽回的遗憾。 真正的履职尽责,从不是上报了事、系统点选就完结。 多一次实地巡查,多一次隐患清除,就能护住无数家庭的平安。 别让形式主义与冷漠推诿,成为夺走无辜生命的帮凶。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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