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啥,还不赶紧跑吗?”山西,一女子离婚之后,同学给她介绍了一个离异男子,女子问男子要5000元彩礼,男子满口答应,女子又说,我是易孕体质,容易怀孕,男子保证,怀孕后他会负责,之后,俩人同居,干柴烈火,果然女子怀孕,不料,男子立刻变脸,说他没钱,要么没名分跟着我,要么去做流产,女子万不得已,只好和男子结婚,可结完婚后,男子天天出去耍,他吃香喝辣,啥都不管,他自由自在,还和没结婚一模一样,女子怀着孩子,叫来母亲照顾自己,母亲每天累死累活,还要给她丈夫洗衣做饭。网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一女子离婚之后,她很着急,希望能再找个丈夫,她不能忍受孤身一人的生活。 同学知道了她的情况,很快就给她介绍了一个离异男子,同学把男子领来,要他们自己了解,能不能成,全靠他们自己的选择。 不料,俩人相见恨晚,很快就无话不谈,他们谈婚论嫁,女子提出,如果结婚,男子要给她5000元彩礼。 男子立刻答应,5000元小意思,你要多少我都会给,只要你愿意和我同居,你要啥我都可以给你。 女子喜笑颜看,以为自己遇到了白马王子,她告诉男子,我是易孕体质,如果同居,很容易怀孕。 男子立刻保证,如果女子怀孕,他会负责到底,他要女子放有,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女子放下心来,立刻就和男子同居,俩人搬到了一起,干柴烈火,很快就发生了夫妻之间的关系。 果然如女子所说,她正是那种易孕的体质,没过多久,她就怀孕,新生命的到来,让她高兴不已。 她立刻告诉男子,自己已经怀上了,她本以为,男子也会和她一样高兴惊喜。 因为他曾经答应过女子,他会负责,如今孩子来了,需要他承担起父亲对孩子的责任。 可万万没有想到,男子的反应出乎意料,他出尔反尔,立刻变脸!之前的承诺,全是谎言! 男子知道她怀孕,立马和她划清界限,他先说自己没钱,要女子要么没名分跟着他,要么自己到医院进行流产! 女子急了,没想到男子变脸比脱裤子还快!她立刻找到男子的家里,男子父亲为她垫付了彩礼,这才给他俩办了婚礼。 女子以为,既然长辈都出面了,男子就会回心转意,可是,她想多了,狗改不了吃💩,男子更改不了不负责任。 他虽然和女子办了婚礼,可是他已经和没结婚一样,自由自在,每天出去玩耍,对怀孕的女子压根就不管。 女子大腹便便,身体越来越不方便,她哭她闹,男子根本就不看她一眼。 女子没有办法,要母亲来照顾自己,母亲心疼女儿,刻不容缓的赶到了女子家里。 从此以后,女子母亲开启了做牛做马的模式,她老人家照顾闺女,心甘情愿,每天累的是腰酸背痛。 可是,男子回来,对待岳母也毫不客气,他回来就要吃饭,脏了就要换衣。 女子母亲一边照顾女儿,一边还要给男子做饭洗衣。 女子越过越觉得伤心,她当初离婚,原以为可以重新开始,她寻寻觅觅,始终梦想着能找到一份真爱。 她没有想到,这二婚的日子过得还不如一婚,要知如此,她何必再次结婚,还不如一直保持单身。 如今她万劫不复,如果再离婚丢不起人,她又害怕,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 有人认为,女子已经离了一次,还不擦亮眼睛,多长长脑子吧,这是有多不清醒,一婚都过不好,还敢二婚? 还有人说,这样的男的要他干嘛,就是个渣男,还好不是一辈子,现在选择还来得及! 女子确实可怜,但也不能怪别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离婚后急于找依靠没错,但是太轻信对方,5000块彩礼就觉得捡到了宝了,几句甜言蜜语就把自己托付了出去。 甚至在说出自己易孕体质时,仅凭一句口头承诺就和男子同居,女子这心也太大了。 男子从一开始就是欺骗,他满嘴谎言,答应得倒是痛快,心里根本没想过对女子负责。 等女子怀孕,他立刻翻脸,毫无担当,渣到没了底线。 哪怕后来办了婚礼,男子依旧我行我素,对怀孕的妻子不管不顾,连岳母来照顾女儿,他都把老人当做免费的保姆。 女子遇人不淑,也有她自己的问题,她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本应该更清醒的去看待婚姻,更要懂得如何去考察人品。 而不是心急火燎,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现在骑虎难下,怕离婚丢人,怕孩子没爸。 可这样将就下去,只会更加委屈自己,委屈母亲,即便孩子出生,生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女子怀孕属于需要扶养的情形,男子作为丈夫,对她不管不顾,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女子有权要求男子支付扶养费,承担起他应尽的责任,如果男子拒绝,女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