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一位21岁的女犯人被判处死刑,临行前,狱警问她还有什么想说的,谁知她

金建嘉琪 2026-02-26 19:21:03

1991年,一位21岁的女犯人被判处死刑,临行前,狱警问她还有什么想说的,谁知她竟回道:“帮我验身,证明我是处女!” 修莉1970年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靠体力劳动过日子,家里条件一般。她从小在弄堂长大,生活比较朴素。1988年7月她18岁,高考没考上,家里没钱让她复读,就安排她去街角一家电器修理店当学徒。店主尹怀市当时35岁,已经结婚,妻子身体有时不太好,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 修理店在改革开放初期挺常见的,上海家电维修需求大。修莉进去后跟着尹怀市学修收音机电视机这些东西。尹怀市起初教她操作,还会给些吃的喝的。后来他开始有其他举动,修莉几次拒绝后,两人关系闹僵。1990年11月左右尹怀市一次试图强行侵犯她,修莉抵抗后逃走。 事后尹怀市在附近散布消息,说修莉主动接近他,两人关系不一般。谣言很快传开。修莉母亲听到后责怪她,邻居也议论纷纷。修莉受不了这些,就搬出去租房住。那段时间她认识了一个同龄男孩小华,两人开始交往。修莉把小华介绍给尹怀市,还打算辞职自己干或跟他一起过。 尹怀市知道后找到小华,把那些传闻详细说了。小华信了这些话,就跟修莉分手。修莉的生活彻底乱套。家人不信任她,恋人也走了。她后来多次买来老鼠药,试图放在尹怀市的茶水里,但几次都被发现。一次尹怀市警觉后把她关在储物间,她用工具逃了出来。 1991年春天,修莉去尹怀市女儿的学校,把女孩接走,说她父亲出了事。女孩跟她走了。到了郊区偏僻地方,修莉用铁锤砸向女孩头部,多次下手后女孩死亡。她没有逃跑,就在现场等着警察到来。警察赶到后把她带走。 案子很快进入审理。上海法院调查取证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修莉死刑,立即执行。整个审判过程按法律程序进行,修莉没有提出上诉,接受了判决结果。1991年9月25日执行枪决前,她向狱警提出要求。 修莉在上海女子看守所关押期间,正式向管教人员提出,在执行死刑前进行身体检查,证明自己仍是处女。狱方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后,安排医务人员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证实修莉确实是处女。拿到报告后,她把这个证明收好。 修莉在监狱里写了一封信给父母。信中说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该死,羞辱了父母,让他们当没生过她。她提到自己曾经是个单纯的女孩,却落到这个地步。信件后来转交给家人。父母收到后,生活继续,但这个案子在当地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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