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北京,41岁女子无儿无女,父母先于女子离世,女子因病去世后,留下一套3

南风意史册 2026-02-26 15:33:31

“充公!”北京,41岁女子无儿无女,父母先于女子离世,女子因病去世后,留下一套300、400万的房子,还有银行存款,女子的二叔、舅舅和姨妈告上法庭,说他们曾对女子进行了帮扶,带女子看病,帮女子送菜等,要求分得女子遗产,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她小时候我还抱过她,逢年过节我都去看她,送吃的送喝的,怎么就不能分一点?” 法庭上,赵女士的姨妈声音发颤,眼眶泛红。她不明白,自己对侄女的那些好,怎么到了法官那里,就成了“不足以分遗产”的理由。   事情的起源,得从赵女士的病情说起。   她身体一直不太好,这些年断断续续住过几次院。因为没有直系亲属,二叔、舅舅和姨妈这几个长辈,确实没少出力。   姨妈住得近,隔三差五炖了汤送过去,顺便帮着收拾收拾屋子。二叔退休了没事干,偶尔陪她去医院拿药,帮着排队挂号。舅舅逢年过节会打电话问候,有时候也送点自家种的菜。   这些事,街坊邻居都看在眼里。   “那几个亲戚对她真不错,逢年过节都来。”赵女士生前住的那栋居民楼里,一位大妈这样跟记者说。   可病来如山倒。去年冬天,赵女士的病情突然恶化,抢救了几天,最后还是没能挺过来。   葬礼上,几个长辈哭得伤心。送走了人,他们开始商量后事——房子怎么办?存款怎么办?   按法律规定,赵女士没有法定继承人。二叔、舅舅、姨妈,都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列。但他们觉得,这些年自己没少出力,怎么也该分一份。   于是一纸诉状,他们把赵女士的遗产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他们详细列举了自己这些年做的事:带看病、陪检查、送菜送饭、逢年过节看望……每一条都说得清清楚楚。   “我们不是图她的钱,但我们确实尽了义务。”二叔的律师在庭上这样陈述。   可法律不是讲人情的地方。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叔、舅舅、姨妈虽然对赵女士有过一定的照顾和帮扶,但这些行为属于亲戚之间的正常往来和道德层面的帮助,并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关系”。   什么叫扶养关系?   简单说,就是长期、稳定、主要的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让被扶养人的生活有了实质性的依靠。比如长期共同生活、承担主要的生活费用、在病重期间全程照料等等。   而这些亲戚的帮扶,属于“逢年过节看望”“偶尔送菜送饭”“偶尔陪同看病”,够不上法律认定的扶养标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那套价值三四百万的房子,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银行存款、保险权益等动产,根据几个亲戚帮扶的程度,按比例分配给他们。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吵翻了天。   有人支持法院:“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亲戚之间正常的走动不算扶养,凭啥分房子?”   也有人觉得太冷血:“人家确实出力了,虽然没住一起,但那份心是真的。房子全充公,是不是太绝了?”   还有人说出了另一种担忧:“这会不会让人觉得,帮了也白帮,以后谁还愿意管这些孤寡老人?”   只能说,这个案子戳中了一个现实痛点:当人情遇上法律,到底该信哪一边?   法律是刚性的。它必须有一个清晰的标准,不能因为你送过几顿饭,就把一套房子分给你。否则,今天这个亲戚来分,明天那个邻居来要,遗产早就乱套了。   可人情是柔性的。那些带看病的奔波、送菜时的热气、逢年过节的牵挂,都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法院也并非完全冷漠。它把存款分给了几个亲戚,其实就是认可了他们确实付出过,只是这份付出,够不上分房子的分量。   房子归国家,钱分给亲戚——这个判决,既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给了一份人情的交代。合情合法合理。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信息来源:北京时间《北京41岁独居女子去世,无法定继承人,多位旁系亲属争夺遗产!法院判了》 文|灰度场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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