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吗?67岁大爷独自从山西来西安看病,因医院床位紧缺,他只好住进医院附近酒店。凌

茂彦学法 2026-02-15 00:00:08

冤吗?67岁大爷独自从山西来西安看病,因医院床位紧缺,他只好住进医院附近酒店。凌晨3点,大爷突然发病,到前台求助,让前台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谁料,前台竟说,没打过、不会打,大爷回到房间后,不久去世。家属认为酒店未尽合理义务,而酒店的回应,让人意外。 霍先生的父亲今年67岁,是一名退伍军人,平时他很自律,近段时间他总感觉身体不舒服。 2026年1月19日那天,霍先生的父亲从山西来到西安看病。 他自认为自己能搞定,所以,为了不打扰家人,当天霍先生父亲是独自前往西安的。 其实霍先生的姐姐霍女士也在西安,但是为了不打扰姐姐一家,父亲没有住进姐姐家。 父亲到医院看了医生后,医生告诉他要做几项检查,等一切结果都出来了才可以办理住院治疗。 因为检查项目多,病人多,检查需要几天才可以做完,期间霍先生的父亲只好到医院附近一家酒店暂住。 入住的时候是霍女士帮忙办理缴费的,当时她还留了自己的电话。 本想一切顺利,检查完就可以住院治疗了,没想到最后一项检查还没得做就出事了。 1月23日早上,霍先生突然接到姐姐电话说,父亲快不行了,让他赶紧来西安。 霍先生听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电话传来姐姐的哭声,他才着急忙慌挂电话收拾东西。 当霍先生赶到西安某医院时,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了。 霍女士哭着对霍先生说,她早上接到酒店打来电话,称当天凌晨3点他们的父亲曾经到前台问要酒店地址,声称要拨打120急救电话。 霍女士一听就着急了,她担心父亲出事,请求前台帮忙进父亲的房间看看。 不久后,前台回复霍女士说,他们叫了,但她父亲没反应。 霍女士慌了,请求服务员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之后霍女士急急忙忙往医院赶。 可当她赶到酒店门口的时候,发现有一辆救护车准备离去,霍女士赶紧冲过去,她一看发现车上的人是她父亲,她直接跟了上去。 本以为父亲被送到医院后经过抢救应该脱离危险。 没想到,经过医生全力抢救,霍女士的父亲最终还是不幸身亡。 霍先生听完姐姐的描述,两人经过商定最终报警处理。 警方介入后,去酒店查看了当天监控,霍先生和民警一起看监控时,看到了父亲生前的画面。 当天凌晨3点左右,霍先生的父亲来到前台求助,他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想问问酒店的地址,并问服务生能不能帮忙拨打150急救电话。 谁料,服务员竟然说,没打过,不会打,让霍先生父亲自己联系家人。 霍先生父亲听完失望地离开前台,回到自己房间。 霍先生认为,如果服务员能帮忙拨打急救电话,或者事后进父亲呢房间看看,兴许他就不会出事了。 霍先生觉得父亲死得很冤,他把这个事告诉了记者。 记者到酒店了解情况,没想到酒店服务员却有了不同的说法。 他们说,老人当时只是问酒店地址,并没有让他们帮忙打电话,而且当时老人并没有随身带手机,他在酒店住的几天每天都是自己出去吃饭,并没有看到有任何异常。 记者又问道,当晚老人已经表示身体不舒服,来问要地址过后,你们为什么不关注一下老人的状况? 服务员回答说,当天不是她值班,她不清楚。 记者从老人的住院证上了解到,1月19日就被医院认定病情严重、需要住院,钱也交了,只是在等床位,还没住进去。 酒店前台连120都不会打,简直是天大的讽刺!老人病重到主动求助,前台却冷眼旁观、敷衍推脱,连最基本的人性和救助义务都抛在脑后,冷漠得让人愤怒。 不过也有人说,霍女士明明人就在西安,明知父亲心脏不好、独自住酒店等床位,却没有贴身照顾,直到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一条本可以救回来的生命,就因为酒店的冷血失职和家人的疏忽,白白没了,实在太冤、太让人痛心。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酒店有没有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老人凌晨病重向酒店前台求助并请求协助拨打急救电话,酒店以不会打为由拒绝,未履行合理救助与安全保障义务,老人患有严重心脏病且已预约住院,酒店明知其身体异常却未跟进查看,未及时协助救治与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关联,酒店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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