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食用土豆,结果被当成“种子”被拦高收费,司机怒了:绿通咋还能凭肉眼说了算?5

深度程磊 2026-02-13 13:51:51

一车食用土豆,结果被当成“种子”被拦高收费,司机怒了:绿通咋还能凭肉眼说了算?5711元高速费,报警也拦不住,最后真相反转,收费站认错退钱……但这口气,真就咽得下? 杨师傅今年48岁,是内蒙古一名跑了十多年长途的大车司机。2月初,他从当地拉了一车“往商洛送的食用土豆”,整整35吨,装得满满当当,跑的是典型的绿通货。他说,运单上写得很清楚:品名是“食用土豆”。这种货物本来就属于鲜活农产品国家政策扶持范围,走高速公路可以免费通行,他也一早规划了绿通路线。 2月8日上午,当他驾驶货车准备从商洛某高速收费站驶出时,却被工作人员拦住检查。工作人员掀开篷布看了几眼,又检查了包装,随后一句话让杨师傅惊住了:“你这不是普通土豆,这是种子,不符合绿色通道的减免政策,得交费。” “啥?你凭啥说是种子?我们这是直接供应给饭店和农贸市场的,放锅里就能炒,咋就成了种子?”杨师傅抱怨说,货单在手、购销合同也写明是“用于食用”,以往他拉这种货几十回,哪一次不是直接通过? 可现场收费员仍坚持自己的认定标准,说是“根据包装、外观判断”,“你这个类型属于种薯,免不了费用”。 两边激辩半小时,杨师傅担心货品长时间停放会发热变质,交货时间也比较紧,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两边僵持之下也不好直接做出判定。出于负责任角度,民警建议他可以先交费,事后再通过正式渠道申诉退费,别因为这事耽误交货。 杨师傅一听更急了:“这不是多缴钱的问题,这是原则问题,凭什么你说是种子就得我掏钱?” 但为了避免后续经济损失扩大,杨师傅还是无奈缴纳了共计5711元的高速费。随后他把这一情况告知了商洛的收货方,希望能够部分分担这笔额外成本。没想到对方听完直接拒绝:“我订的是走绿通的货,标准运费早就谈好,交不交钱那是你司机的事。” 一趟下来,路费、柴油费、人工费全贴进去了,杨师傅不仅没赚,还倒亏几千元。他说得很直白:“跑这一趟,车可能都进维修厂了,这哪头划得来?” 更让他堵心的是——同一批货,同一个产地,同一品种,货主跟他透露,另一位司机几乎同时段,从商洛另一个高速口下车,人家就顺利走了免费绿通,一分钱没交。 “这一车是种子,那一车就不是种子?同一种土豆换个出口待遇都变了?”杨师傅感到难以理解,“是不是绿通,不该靠收费员一句话说了算。” 就在他打算发起申诉的时候,2月10日,收费站方面主动联系杨师傅,并做出了解释。工作人员承认在现场判定时存在疏忽与失误,将食用土豆误判为种薯,不符合标准,决定全额退费并当面致歉。 虽然钱退回来了,但这场突如其来的插曲,让杨师傅和不少同行都心有余悸。有人直说:“这不是制度问题,是执行问题,一样的政策不同的解释,司机太被动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由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所造成的错误,属于履职行为失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像杨师傅因为错误判断而多支付的相关费用、误工损失等,本就可以要求行政单位依法赔偿;单位承担责任后,也有权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个人工作人员追究追偿。 虽然这起事件以退费和平解决告终,但从风险角度看,司机如想维权,还需经历申诉、举证、走流程。在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之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自认倒霉”息事宁人,这才是最值得关注的部分。 更深的问题是,绿色通道政策设立的本意是为了减少农产品在运输流通环节中损耗时间与运营成本,保障农民、承运人、收货方等多个环节的利益。但如果政策的执行依赖主观看法,不少真正合规的货物就可能无从享受应有的优惠,不仅损害了承运人的正当收益,也间接增加整个农产品链条的成本。 尤其是像土豆这类既能吃又能种的农产品,判断到底属不属于“食用类”,不能只凭地图纸、肉眼经验,更需要细则标准和数据支撑机制。 按照现行的绿通政策,货主或司机一旦能够提供合法的购销凭证,能够证明货物确系用于食用,应视为符合条件。若认定与实际用途不一致,举证责任则应由收费方来承担,而不能倒置证明责任。 杨师傅的遭遇虽已得到解决,但事件引发的质疑并没有结束。收费站口一线判断的那一刻,看似只是几秒钟的决定,却可能照进无数运输人的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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