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要慎之又慎!我和我弟都有一套闲置房,而我们俩出租出去的房子,结果天壤之别! 我的这套房子出租,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就是房费可以商量,但必须一次性付一年的租房费用,而且租户各方面必须了解并可靠。而我小弟呢?和我截然不同,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只要租房,都一口答应。 小弟的房子很快出租出去了,为啥这么快呢?因为对方要求一个月一付房租,我小弟为了把房子租出去,也就答应了。 我的房子,来看房的人三四个,因为我看对方人不靠谱,就婉拒了。即使对方满口答应我的条件,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我也没有答应。最终一个小女孩,人看着文文静静的、各方面也很靠谱,我同意了她降低租金的要求,按照一次性付清全年,物业费由我缴纳的最终结果,愉快地把房子租了出去。 前一段时间,小弟来我家里诉苦,说他出租出去的房子,对方前三个月勉强给了房租,后来每个月他都要催几次,甚至发微信打电话催,对方也不理睬,现在,终于把房子收回来了,对方也走了,但对方物业费根本没有去缴纳过。我说,这个教训你记住就好了,过去就过去了,好在人没有赖着不走。 今天早上,我的租户给我打电话,说春节要到了,她单位发的一箱奶、一箱水果要送给我,我推脱不过,接受了小姑娘的好意。并祝她春节开心、幸福快乐! 这就是我和我小弟出租房子之后的不同结果,希望房子出租时,不要头脑发热,一定要慎之又慎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