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还有理了?重庆,男子花64万购买了一辆宝马540i新车,一直爱惜的不得了,一

辨案析历 2026-02-11 11:07:01

欺诈还有理了?重庆,男子花64万购买了一辆宝马540i新车,一直爱惜的不得了,一次小剐蹭事故后,他去修车才得知,这辆车存在二次维修和补漆情况,并不是新车。男子气不过,把4S店告上法庭,以欺诈为由要求退一赔三,没想到法院仅判退车退款。男子不服,通过网络发视频维权,也让其他车主避避坑。不料,4S店以男子的视频给他们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营业额下降一个亿,并据此向男子索赔100万,并要求男子公开道歉30天,法院这样判! 江先生花64万买了辆宝马新车,谁能想到,这竟然是一辆维修过的车,甚至还被4S店告上法庭索赔100万。 2022年4月,江先生一直心心念念想买一辆宝马540i,经过一番挑选,他在重庆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这款车。 为了尽快拿到车,江先生当即和4S店签订了销售合同,车辆成交价58.39万,算上各种费用,落地一共花了64万多元。 拿到新车的江先生格外爱惜,平时开车小心翼翼,就怕车子有一点磕碰,毕竟这可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全新车。 2022年6月20日,意外还是发生了,江先生开车时不小心和其他车辆发生了小剐蹭,导致车辆左前保险杠受损。 看着爱车有了损伤,江先生心疼不已,赶紧把车送到维修店修理。 万万没想到的是,维修师傅检查后告诉他,这辆车根本不是全新车,之前就有过二次维修和补漆的情况。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江先生气愤不已,明明是花全款买的新车,4S店却从未告知过车辆有维修记录,这分明就是刻意隐瞒、欺骗消费者。 越想越不服气的江先生,直接将4S店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退一赔三,为自己讨个说法。 本以为自己占理,法院会支持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三倍赔偿,净赚100多万,可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让江先生大失所望,法院只判决了退车退款,并没有支持他退一赔三的请求。 看着这样的结果,江先生心里满是委屈和不甘,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没能得到应有的赔偿,4S店的欺诈行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也为了提醒其他消费者避开这个坑,不让更多人像自己一样上当受骗,江先生打算通过网络手段维权。 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1月期间,江先生在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了多条视频,内容就是投诉这家4S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讲述自己买宝马遇到的糟心事。 江先生本以为只是正常维权发声,却没想到彻底惹怒了4S店。 4S店以江先生发布的视频影响了公司声誉,导致营业额、客流量、销售业绩等大幅下降为由,反过来将江先生告上了法院。 4S店的诉求十分苛刻,不仅要求江先生立刻删除所有侵权视频,还要连续三十天在各大平台首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公司名誉,还向江先生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得知被索赔100万,江先生又惊又气,他只是实话实说,讲述真实的消费遭遇,怎么就成了侵权? 面对4S店的起诉,江先生没有退缩,积极应诉,坚信法律会还自己清白。 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详细审理,查明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法院认为,江先生在网络平台发布的视频,只是客观描述了自己购买的宝马车存在二次维修、补漆的真实情况,并非恶意捏造事实、诋毁4S店。 同时,4S店声称江先生的视频导致公司营业额收入下降一个亿,却没能拿出充足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4S店主张江先生侵害其名誉权,证据根本不足。 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4S店的所有要求都没有得到支持。 这个判决结果让江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江先生合理维权本就无可厚非,4S店隐瞒车辆问题在先,反倒倒打一耙索赔百万,最终也只能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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