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保姆按要求分房睡,结果老人离世被起诉的新闻,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事情其实不复杂,雇主因为工作忙请了保姆照顾老妈,合同里特意写了让保姆和老人分房睡。后来老人先是在保姆取餐时摔了一次,家属看了说不用送医,没过多久凌晨又摔了一次,保姆赶紧联系家属送医院,可老人住院一个多月后还是走了。雇主悲痛之下把保姆、家政公司还有加盟品牌都告了,说他们没尽到责任,结果法院判雇主败诉,说保姆已经尽到该尽的义务了。 说真的,谁家里没个老人,看到老人出事都心疼,雇主的悲痛我完全能理解。但心疼归心疼,责任划分不能凭着情绪来啊。合同是雇主自己要求分房睡的,这就意味着保姆没法半夜时刻盯着老人,凌晨四点老人在自己房间摔倒,这根本不是保姆能预料到的。而且两次出事,保姆都是第一时间联系家属,还及时送医,该做的都做了,这怎么能算失职呢?更关键的是,医院说了老人的死因是重症肺炎和脓毒性休克,不是摔出来的致命伤,这就说明摔倒和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总不能把所有责任都往保姆身上推吧。 现在很多家庭都请保姆照顾老人,这里面最该说清楚的就是“责任边界”。保姆不是神仙,也不是专业医护人员,她们只能按合同约定做事。雇主又要分房睡,又想让保姆24小时无缝看护,这本身就矛盾啊。你不能又要隐私又要百分百安全,天下哪有这么两全其美的事?还有家政公司资质的问题,就算公司违规,那也是该被监管部门处罚,跟老人去世没关系,不能因为这个就硬扯出责任来。 我特别怕这种事会让越来越多的保姆不敢接单,尤其是照顾高龄老人的活。本来照顾老人就是个细心活、良心活,保姆们尽心尽力做事,结果还要面临这种无妄之灾,换谁心里不发怵?老人照护的首要责任其实在家人,咱们不能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保姆。要是真担心老人夜间安全,就不该约定分房睡,要么请能同屋看护的,要么装个报警器、防护栏,提前把风险想到位,而不是事后找替罪羊。 这起判决其实挺公道的,它没因为雇主伤心就偏袒,而是按合同、按证据说话,既保护了保姆的权益,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照护老人不是一句“交给保姆”就完事了,合同要写细,责任要分清,风险要预判。你们觉得这件事里谁更委屈?如果是你请保姆照顾家人,会约定分房睡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保姆按要求分房睡老人离世成被告 来源:陕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