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哥到底算不算直系亲属!”亲哥病危请假15天,公司竟然死活不给批?男子无奈回家奔丧,前脚刚处理完后事,后脚就被公司以“擅自离岗”给开了!更离谱的是公司还理直气壮说哥哥不算直系亲属。这假到底该不该批? 北京一男子哥哥病危,他向公司请假15天回去照料并送别,然而公司没有批准他的请假申请。次日心急如焚又无奈的他,只能自行回家奔丧,没想到等他回来后,公司却以“擅自离岗”为由将他辞退了。 这位男子名叫乔某,2023年4月8日他入职了某养老中心,岗位是厨师。同年8月19日乔某突然接到家里消息,得知亲哥哥病危情况十分危急。他心急如焚立刻在微信上向养老中心后厨经理高某请假15天,希望能回去陪哥哥走完最后一程。高某却表示批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假,乔某又提出可以申请不带薪的假期,可依然没有得到批准。 8月20日晚噩耗传来,乔某的哥哥去世了。乔某悲痛万分再次向高某发微信说明情况:“高经理,我原来是想明天再干一天的,现在看来不及啦,今晚上就回去了,准备明早坐火车走,所以向你请假。”在得到这样的消息后,高某并没有给予理解和支持。8月25日下午乔某处理完家里的事情,正在回京的路上,他再次向高某发微信告知:“高经理,我现在正在回京的路上,明天上班。”然而高某回复称:“下周一找我,写辞职信,明天不用进公司。” 8月28日某养老中心向乔某发送了辞退信,信中载明:“乔某8月21日在未告知病危人员与乔某的亲属关系、未出具医疗卫生部门诊断结果、公司未做好相应工作安排且未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至8月25日。公司综合上述因素经研究决定予以辞退乔某。”乔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哥哥去世请假奔丧,竟然会落得这样的结果。他认为养老中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仲裁后他将养老中心诉至法院,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而养老中心却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在法定范围之内,而且乔某未经同意请假,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惩戒措施,这会使劳动者丧失现有的工作,所以必须综合用人单位的业务性质、劳动者违纪情形以及给单位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影响、适用其他惩戒措施的行为等方面,对解除行为的合理性予以审查。乔某亲哥哥病危去世,他向单位提出请不带薪的事假,这是人之常情,用人单位却不予准假,事后又以劳动者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径行解雇,这种做法有违公序良俗。在不存在其他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前提下,某养老中心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固然有管理权,但这种管理权不能逾越人性的底线。亲人离世奔丧是中华民族重视亲情的传统美德体现,也是公序良俗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应该多一些理解与包容,将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与人文关怀的柔性温度相结合。而劳动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恪守职业操守。 如果你也关注这类劳动权益相关的话题,别忘了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了解劳动法律知识,关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注我,获取更多最新的资讯和案例分析。 丰田品质B级纯电家轿9.38万 来源:大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