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几乎没人敢拖欠工资,核心就是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实在太高,没人敢以身试法。 这一点完全贴合实际,香港把拖欠工资归为刑事罪行,而非简单的民事纠纷,只要雇主故意欠薪且无合理理由,就会被立案检控。不仅公司要被罚款,董事、经理这类负责人也会连带受罚,情节严重还会被判监禁,有真实的处罚案例摆在眼前,雇主根本不敢冒险。而且香港还有明确法规,要求7天内必须发薪,逾期还要额外付利息。再加上员工维权特别方便,劳工处会免费帮忙调停、仲裁,就算雇主破产,还能申请欠薪保障基金拿补偿,多重严苛的约束,让按时发薪成了所有雇主的共识。

冬去春来似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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