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听“诈骗130万”,就开始装懂:
十年以上,稳了。
得了吧,你判的吗?想想都搞笑。
我盯的压根不是130万的流水,当然前一个律师一直都想减流水。
这案子按诈骗走,就是死局。
但我一翻材料:
这玩意儿更像赌局,不像诈骗。
那他为啥按诈骗报?
很简单——赌输了不服气,转头就说“我被骗了”。
所以我干的事就一件:
把“诈骗叙事”切断。四刀,干净利落。
① 切“受害人身份”:你自己都参赌了,还装什么纯受害?
② 切“直接联系”:有中间人就切链条,别让“控制对接”成立。
③ 切“代投/操盘”:没替你下注,别硬往诈骗里塞,别扯淡。
④ 切“控制变现”:不控提现、不控资金流,“非法占有”你怎么讲圆?
四刀下去,案子只剩两条路:
赌博 / 开设赌场 二选一。
不管走哪条,都比“诈骗130万”核减流水明智一万倍。
真有律师会把“130万诈骗”当真,然后一路认下去。
那我就一句话:
你是来辩护的,还是来帮忙定罪的?

